2月19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就《民間投資引導專項中央預算內投資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下稱《辦法》)公開征求意見。有專家向上海證券記者表示,出臺相關管理辦法,有望發揮政府投資資金“四兩撥千斤”作用,進一步鼓勵、支持、引導民間投資發展。
記者還了解到,新的一年里,激發民間投資活力,還有一系列政策“紅包”在路上。
中央預算內資金支持民間投資項目
《辦法》由國家發展改革委民營經濟發展局草擬制定,旨在采取措施加快民間投資發展、促進民間投資占固定資產投資的比重保持合理水平,推動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
《辦法》共七章27條,其主要內容之一是明確專項設立目標,即對民間投資工作成效明顯地區進行獎勵,用于支持相關項目建設,提高項目盈利能力,吸引民營資本進入,引導拓寬民營資本投資渠道。
《辦法》明確了支持范圍,包括基礎設施、社會事業等領域有民營資本參與的具有公益屬性的經營性項目;《辦法》還明確了支持標準,中央預算內投資支持的單個項目總投資不低于1億元、安排到單個項目的資金不低于2000萬元,對單個項目的支持比例原則上不超過項目總投資60%,避免項目小而散。
多地圈定民間投資目標任務
新春開工,各地積極行動。據不完全統計,浙江、安徽等地都圈定目標任務,優化民間投資環境,激發社會投資創新動力和發展活力。
其中,安徽印發《安徽省有效投資專項行動方案(2024)》,明確提出要有效激發民間投資活力,包括設立促進民間投資引導專項資金,對民間投資增速快、占比高、活力強、措施實的地方予以支持,力爭全年民間投資增速、占比高于全國平均水平。
浙江省發展改革委近日印發《2024年浙江省擴大有效投資政策》,提出投資結構不斷優化,確保2024年全省民間投資增速、民間投資占固定資產投資比重較2023年全年有所提升。同時還提到,制定實施浙江省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新機制的實施細則,制定特許經營方案編寫大綱和特許經營協議范本,規范推進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項目,最大限度拓寬民間投資空間。
系列激發民間投資政策在路上
“去年9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建立了全國統一的向民間資本推介項目平臺,截至今年1月末,已吸引民間資本參與項目1591個,總投資規模19808億元。”國家發展改革委法規司司長孟瑋透露,將從各地重點民間投資項目中,常態化篩選一批符合政策要求、投資規模大、示范性強的項目,納入全國重點民間投資項目庫。同時,向銀行等金融機構推介項目,加大融資支持;把符合條件的項目納入國家重大項目用地保障機制,加強土地要素保障;推動各地協調聯動,加快前期手續辦理。
今年國家發展改革委還將加快推動出臺特許經營管理辦法、特許經營方案編寫大綱、特許經營協議范本等配套文件,搭建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信息系統,做好統籌指導,切實拓寬民營企業參與基礎設施投資的空間,最大程度鼓勵民間資本參與PPP項目。
另外,相關部門還將積極推動民間投資項目發行基礎設施REITs。數據顯示,截至1月末,國家發展改革委已向證監會推薦民間投資項目6個,已受理民間投資項目8個,正在前期輔導的民間投資項目4個,涉及清潔能源、消費基礎設施、數據中心、倉儲物流、產業園區等領域。
2024年中央預算內資金重點支持領域和方向
中央預算內投資是由國家發改委負責管理和安排的、用于固定資產投資的中央財政資金,可進行新建、擴建、改建、技術改造等,安排方式包括直接投資、資本金注入、投資補助、貸款貼息等。
2024年中央預算內投資主要支持糧食安全、能源安全等八個方面的以下34個領域。
01 糧食安全
1.產糧大縣公共服務
支持范圍:支持產糧大縣中等職業學校、公辦幼兒園、義務教育學校、普通高中、縣級醫院、中心鎮縣域醫療衛生次中心、公辦養老服務機構、托育綜合服務中心等有一定收益的項目。
支持比例:中央投資(包括新增中央投資以及中央預算內投資等各類中央財政性建設資金,下同)支持比例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80%。
2、糧食倉儲設施
支持范圍:支持中央儲備糧食倉儲物流設施,承擔地方政府糧食儲備任務的糧食倉儲設施,政策性糧食收購有倉容缺口區域的糧食倉儲設施,位于糧食物流重點線路、節點上的糧食倉儲物流設施,以及中央儲備棉糖倉儲物流設施等。
支持比例:中央投資支持比例:中央儲備糧食倉儲物流設施項目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50%,其他中央企業和地方項目不超過30%,西藏自治區及青海、四川、云南、甘肅省涉藏州縣糧食倉儲設施項目不超過100%,西藏自治區及四省涉藏州縣的其他項目以及新疆地區不超過50%。
02 能源安全
1、支撐性調節性煤電
支持范圍:支持促進新能源消納利用一保障電網運行安全的支撐性調節性煤電項目。項目須列入國家電力發展規劃,并且能效、環保和靈活調節能力符合國家相關規定和要求。
支持比例:中央投資支持比例:中西部、東北地區以及根據黨中央、國務院文件享受中西部政策的地區按照《農村電網鞏固提升工程中央預算內投資專項管理辦法》(發改能源〔2023〕48號)有關規定執行,東部地區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20%。
2、農村電網改造
支持范圍:支持脫貧地區、革命老區、邊遠地區等農網薄弱地區電網改造,提升供電保障能力。支持農村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的接入消納和充電基礎設施的配套電網改造,推動可再生能源開發和新能源汽車下鄉。
03 產業鏈供應鏈穩定安全
1、關鍵領域核心技術攻關
支持范圍:支持符合規劃布局的集成電路重大生產線等項目。支持新能源汽車新型電子電氣架構、高效電驅動、車用操作系統和固態電池及關鍵材料等攻關項目。
支持比例:中央投資支持比例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15%。
2、新引擎新賽道
支持人工智能大模型技術研發和行業應用項目
支持生物全鏈條技術產品創新和制造生產項目。
支持航空航天批量化低成本生產制造項目。支持北斗規模化應用項目。
支持風光氫儲等新能源產業領域關鍵技術研發示范與設備制造項目
支持OLED面板、Micro-LED器件和玻璃基板建設等新型顯示領域重大項目。
支持面向人工智能大模型訓練的大規模智能算力基礎設施。支持新建大型、超大型算力中心(需布局在國家樞紐節點數據中心集群范圍內)
支持比例:中央投資支持比例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15%。
3、戰略性礦產資源供應保障
支持范圍:支持國內緊缺金屬、非金屬戰略性礦產資源等新建、改擴建礦山項目。
支持比例:中央投資支持比例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20%。
04 城市基礎設施及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礎設施
1、城市供氣、供水、排水、供熱管道和設施新建項目。
支持范圍:城市供氣、供水、排水、供熱管道和設施新建項目。
支持比例:東、中、西和東北地區分別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50%、70%、80%、80%。
2、城市燃氣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
支持范圍:支持更新改造城市燃氣供水、排水、供熱等老化管道和設施。
支持比例:東、中、西和東北地區分別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50%、70%、80%、80%。
3、公共供水管網漏損治理。
支持范圍:支持老舊供水管網的診斷修復、更新改造工程,分區計量工程,壓力調控工程,智能化監測調控工程。
支持比例:東、中、西和東北地區分別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50%、70%、80%、80%。
4、城中村改造、保障性住房配套基礎設施。
支持范圍:包括超大特大城市以及城區常住人口300萬以上的大城市城中村改造相關的配套基礎設施建設,保障性住房紅線外配套基礎設施。
支持比例:東、中、西和東北地區分別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50%、70%、80%、80%。
5、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礎設施。
支持范圍:包括與小區相關的城鎮基礎設施建設,以及小區內的地下管線建設改造。
支持比例:東、中、西和東北地區分別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50%、70%、80%、80%。
05 生態環境保護修復
1、“三北”等重點區域生態保護和修復
支持范圍:支持“三北”工程中部署的在建項目,森林防火應急道路,國家儲備林建設等。
支持比例:中央投資按中央既有定額標準予以支持。
2、城鎮污水垃圾收集處理設施
支持范圍:支持總投資1億元以上的項目。
支持比例:中央投資支持比例:東、中、西和東北地區分別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30%、45%、60%、60%,其中,西藏及四省涉藏州縣、南疆四地州、甘肅臨夏州、四川涼山州、云南怒江州等地區原則上全額補助。
3、重點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
支持范圍:支持海河、淮河、松花江、珠江等重點流域和太湖、白洋淀、丹江口水庫等重要湖庫水環境綜合治理重大項目。
支持比例:中央投資支持比例:東、中、西部分別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30%、45%、60%。
06 交通物流重大基礎設施
1、鐵路
支持范圍:支持暢通中西部和東北地區骨干通道、強化邊疆國防保障的干線鐵路,支持京津冀、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等城際鐵路項目,支持鐵路貨運能力提升項目。
支持比例:中央投資支持比例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60%。
2、公路
支持范圍:支持納入《國家公路網規劃》的國家高速公路和收費的普通國道項目。
支持比例:中央投資支持比例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50%。
3、水運
支持范圍:支持納入《全國港口與航道布局規劃》的港口和航道項目,國家大宗商品儲運基地項目。中央投資支持比例:相關港口和航道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50%,國家大宗商品儲運基地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60%。
4、機場
支持范圍:支持運輸機場新建、改擴建項目。
支持比例:中央投資支持比例:樞紐機場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45%、支線機場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90%。
5、物流基礎設施
支持范圍:支持已納入年度建設名單的國家物流樞紐、國家骨干冷鏈物流基地和國家級示范物流園區內的公共性、基礎性設施補短板項目,包括但不限于多式聯運轉運設施,高標準公共倉儲設施新建、改擴建及智能化改造,保稅倉儲設施,公共物流信息平臺和信息化提升項目等。支持冷鏈物流設施項目,包括但不限于冷鏈集配中心,公共冷庫新建、改擴建、智能化改造及相關配套設施項目。
支持比例:中央投資支持比例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30%。
07 社會事業
1、教育基礎設施建設
支持范圍:支持本科高校學生宿舍、中央高校新校區、職業院校產教融合和生活設施、高校教學科研和生活設施、普通高中建設項目。
支持比例:中央投資支持比例原則上按照東、中、西部地區(含根據國家相關政策享受中、西部政策的地區)分別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30%、60%和80%的比例進行支持,西藏自治區、南疆四地州、四省涉藏州縣項目,中央本級項目中央投資支持比例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100%。
2、醫療衛生設施建設
支持范圍:支持高水平醫院創建國家醫學中心、國家區域醫療中心。支持省級精神專科醫院或綜合醫院精神病區建設。支持國家中醫藥傳承創新中心和中西醫協同“旗艦”醫院建設。支持“平急兩用”公共基礎設施布局的大城市加強醫院建設。
支持比例:中央投資支持比例原則上按照東、中、西部地區(含根據國家相關政策享受中、西部政策的地區)分別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30%、60%和80%的比例進行支持,西藏自治區、南疆四地州、四省涉藏州縣項目,中央本級項目中央投資支持比例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100%。
3、文化旅游設施建設
支持范圍:支持歷史文化遺產保護利用、展陳展示設施。支持國家公園等重要自然遺產地保護展示及配套服務設施。支持4A級及以上旅游景區內智慧展示設施、配套基礎設施、開放服務設施等旅游基礎設施。
支持比例:中央投資支持比例原則上按照東、中、西部地區(含根據國家相關政策享受中、西部政策的地區)分別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30%、60%和80%的比例進行支持,西藏自治區、南疆四地州、四省涉藏州縣項目,中央本級項目中央投資支持比例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100%。
4、全民健身設施建設項目
支持范圍:支持體育公園、全民健身中心、戶外運動公共服務設施、健身步道等。
支持比例:中央投資支持比例原則上按照東、中、西部地區(含根據國家相關政策享受中、西部政策的地區)分別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30%、60%和80%的比例進行支持,西藏自治區、南疆四地州、四省涉藏州縣項目中央投資支持比例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100%。
5、“一老一小”服務設施建設
支持范圍:支持養老服務機構、以城市為單位申報的社區養老設施和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網絡等項目。支持綜合性托育服務中心、以城市為單位申報的托育服務體系等項目。
支持比例:中央投資支持比例原則上按照東、中、西部地區(含根據國家相關政策享受中、西部政策的地區)分別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30%、60%和80%的比例進行支持,西藏自治區、南疆四地州、四省涉藏州縣項目中央投資支持比例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100%。
6、其他社會事業建設項目
支持范圍:支持殯儀館、精神衛生福利設施、優撫醫院、光榮院、省級盲人按摩醫院、殘疾人康復托養設施、兒童福利設施、未成年人保護設施、烈士紀念設施等。
支持比例:中央投資支持比例原則上按照東、中、西部地區(含根據國家相關政策享受中、西部政策的地區)分別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30%、60%和80%的比例進行支持,西藏自治區、南疆四地州、四省涉藏州縣項目中央投資支持比例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100%。
08 其他重點領域
1、新疆西藏四省涉藏州縣重大基礎設施
支持范圍:支持列入“十四五”實施方案,存在投資缺口、有一定收益且有融資需求的項目。(國家重大項目庫報送時在“其他1”項下錄入項目)
支持比例:中央投資支持比例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80%,西藏自治區公益性項目全部由中央投資安排
2、興邊富民行動試點城鎮重大基礎設施項目
支持范圍:支持納入試點城市有利于破除邊境地區中心城鎮發展瓶頸、提高產業和人口集聚能力的基礎設施、公共服務、生態環保設施等項目。(國家重大項目庫報送時在“其他2”項下錄入項目)
支持比例:中央投資支持比例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80%,西藏自治區公益性項目全部由中央投資安排。
3、中歐班列集結中心
支持范圍:支持中歐班列集結中心實施樞紐綜合能力提升工程,包括場站、集疏運道路、查驗作業設施、臨港產業園區等基礎設施補短板項目。
支持比例:中央投資支持比例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50%。
4、邊境口岸擴能改造
支持范圍:支持我國已開放的11個鐵路口岸、47個公路口岸實施擴能改造工程,包括增建鐵路專用線、指定監管場地建設、查驗貨場改擴建、保稅物流倉改擴建等項目。
支持比例:中央投資支持比例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50%。
5、京津冀協同發展
支持范圍:支持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項目在雄安新區落地建設。
支持比例:中央投資支持比例:雄安新區不超過項目總投資60%,北京、天津、河北其他地區不超過項目總投資30%。
6、長江經濟帶綠色發展、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
支持范圍:支持落實《長江經濟帶發展規劃綱要》《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規劃綱要》的環境污染綜合治理項目,包括工業園區污染治理、尾礦庫治理項目等。
支持比例:中央投資支持比例:東、中、西部分別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50%、60%、80%。
7、長三角一體化發展、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海南全面深化改革開放
支持范圍:支持符合政策要求,其他投向領域未報送的重大項目。
支持比例:中央投資支持比例,長三角一體化發展方向支持比例:東、中部分別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30%、45%;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方向支持比例:不超過項目總投資30%;海南全面深化改革開放方向支持比例:不超過項目總投資80%。
8、東北全面振興
支持范圍:支持對提升東北地區維護國家“五大安全”能力具有重要支撐作用、其他投向領域未報送的重大項目。
支持比例:中央投資支持比例不超過項目總投資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