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規范推進各地區特色小鎮和小城鎮建設,國家發改委等部門聯合印發了《關于規范推進特色小鎮和特色小城鎮建設的若干意見》。明確把控地方債務化風險,嚴控房地產化傾向。
發展特色小鎮必然基建先行,龐大的基建規模激發了地方政府和開發商融入其中的熱情。一方面,部分地方為了特色小鎮建設,“有能力要上,沒有能力創造條件也要上”的積極性,導致他們不惜“寅吃卯糧”、大量舉債搞基礎設施建設。另一方面,地方政府沿用城市化建設中的經驗,跑馬圈地,以土地招商之策來化解融資難困局。開發商從自身角度出發,很可能大搞房地產投資,導致特色小鎮建設再一次淪落到許多城市大拆大建的窠臼之中。
特色小鎮建設是聚集特色產業,融合文化、旅游、社區等功能的創新、創業的發展事業,離不開因地制宜的嶄新發展謀劃。其中,突破傳統城鎮發展思路與慣性是地方管理者所無法回避的。但不能一談到特色產業,相關部門的著眼點就是追求大產業、大投資、大園區,從而不顧及本鎮的綜合資源承載能力,自上而下地進行空間布局,其本質是滿足建設大城市的思路,這種“貪大求高”的發展思路難與特色小鎮建設合拍……建設特色小鎮是新事業,應避免“穿新鞋走老路”。
事實上,準確把握特色小鎮內涵,難就難在思想觀念的更新上。當城市化進入到一個嶄新的階段,特色小鎮建設便提上了議程,那么,該用怎樣的思想觀念來主導其發展模式的選擇與規劃?當然要拋棄老一套的發展思路——用特色小鎮的建設與發展帶動周邊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服務發展,吸納農村勞動力就業,促進一二三產業的融合發展。在這一點上,繼續打著建設特色小鎮的旗號,繼續走跑馬圈地、搞房地產開發、搞產業園區建設、大量舉債求發展的老路,就顯得不合時宜,也難以確保特色小鎮建設實現預期的戰略目標。
防止特色小鎮建設“穿新鞋走老路”,必須要遵循城鎮化發展的規律。堅持走以人為本的新型城鎮化之路,在統籌生產、生活和生態空間的布局上,完善城鎮功能、優化城鎮環境、提升城鎮品質,實現產業結構調整、產業升級與新型城鎮化建設的有機結合,實現產業發展、空間布局、資源配置等方面的優勢互補與融合。更重要的是引導村民向市民的轉變,就是要用先進的生產方式和經驗來引導人們投身于新經濟的實踐中來。如通過發展特色產業和新興產業來引導更多的村民融入其中,從而增強人們的幸福感及獲得感。
建設特色小鎮是一項系統工程,要求人們在從事這項新事業時必須要有新思路、新觀念、新方法,拋棄過時的舊思路、舊觀念、舊方法,特別要對地方債務化風險、房地產化傾向保持高度的警惕,千萬不能“穿新鞋走老路”,從而延誤特色小鎮建設的千秋大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