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東莞生態市建設規劃(2012-2020年)》(以下簡稱《規劃》)出爐,《規劃》提出,到2020年,東莞的目標是成為經濟發達、生態良性循環、環境潔凈優美、人與自然和諧,生態制度完善,宜居宜游宜業的生態城市。
國家級生態市的驗收標準包括5項基本條件和3類23項指標。
東莞市5項基本條件中達標2項,尚未達標3項;20項約束性指標中,未達標8項;3項參考性指標中“公眾對環境的滿意率”未達到標準要求,共計12項未滿足要求。
尚未達標指標中,生態環境質量評價指數、水環境質量、近岸海域水環境質量三項指標達標難度大,生態鄉鎮創建、強制性清潔生產、單位工業增加值新鮮水耗、城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環保投資等五項指標達標難度較大。
《規劃》提出,應以生態市創建為契機、重點項目為抓手、市場經濟為主體,加強政府指導,發揮全社會的力量,從組織、政策、制度、資金和技術等方面全面推進東莞生態市的創建工作。
至于具體做法,則包含生態經濟體系、資源保障體系、環境支撐體系、生態人居體系、生態文化體系和生態制度體系等6大規劃任務。
《規劃》提出,要實行基本農田保護,開展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將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工作納入鎮街政府目標考核任務,重點建設水鄉、沿海和埔田成片基本農田。
另外,要完善生態補償機制,探索將耕地補償范圍從基本農田擴大到市內非建設用地全部耕地。
《規劃》還要求,探索農用地結構調整,提升農地農業綜合生產力,強化農地生態修復,集中連片整合農地資源,強化農業觀光休閑功能,豐富農用地用途管理,鼓勵現代農業園區和村莊整治綜合改造,探索土地承包經營權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