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資源部發布了關于使用地方政府專項債券資金收購存量閑置土地的新規。該政策旨在優化土地供求關系、促進房地產市場穩健發展。通過收購無力開發的土地,地方政府可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增加資金流動性。這不僅有助于緩解房企的資金壓力,也能改善市場供需。同時,政策明確了收購價格的評估方式和土地使用后續安排,確保收購過程的規范性和透明度。
近日,自然資源部發布了一項關于使用地方政府專項債券資金收購閑置土地的新政策。這個政策的落地,主要是為了更好地優化土地的供求關系,支持房地產市場的健康發展。通過專項債券資金,地方政府可以收購那些企業無力開發或無意愿繼續開發的土地,尤其是那些已經供應但尚未動工的住宅和商服用地。這不僅有助于提升土地資源的利用效率,還能促進房地產市場的穩定。
對于土地收購價格的確定,政策要求土地儲備機構需要委托專業的土地估價機構進行市場價格評估,并與企業土地成本做對比,以較低的一方作為基礎價格。這種方式確保了收購過程的透明和合理性。此外,政策還指出,收回的土地原則上當年不再供用于房地產開發,以減少土地存量,逐步改善市場的供求關系。
這項政策的實施,無疑是對當前房地產市場的一劑強心針。通過使用專項債收購閑置土地,不僅能夠有效緩解企業的資金壓力,還能幫助地方政府更好地管理土地資源,做到合理規劃和高效利用。特別是在當前市場不確定性增多的背景下,這一政策的出臺,有利于為市場注入更多信心和活力。
對于房企來說,這是一個緩解資金壓力的良機,可以借此機會出售那些無力開發的土地,以改善資金狀況和土儲結構。而對于地方政府來說,利用專項債收購土地,不僅能增強自身的資金流動性,還能支持地方經濟的發展和民生建設。
當然,政策的實施還需要各地政府和相關部門的密切配合,確保政策能夠落到實處,真正發揮作用。期待財政部等相關部門能夠盡快出臺更加詳細的政策細則,讓這一舉措更快、更好地在全國范圍內推動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