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知》編制背景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正確把握生態環境保護和經濟發展的關系,探索協同推進生態優先和綠色發展新路子。EOD模式是生態環境治理模式的重大創新,通過生態環境治理項目改善生態環境質量,提升發展品質,推動生態優勢轉化為產業發展優勢,實現產業的增值溢價,從項目層面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EOD模式將生態環境治理作為產業開發項目的重要組成部分,通過治理成效為產業開發帶來增量收益,并依靠產業收益反哺生態環境治理的投入,有效緩解政府投入壓力,有利于企業(社會資本)和金融機構參與項目投入,在不依靠政府投入的情況下實現區域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和社會經濟高質量發展,有效破解生態環境治理融資難的瓶頸。
二、《通知》起草過程
2020年國家開展EOD試點項目以來,湖南省共向國家成功報送試點項目11個,為進一步解決生態環境治理總體投入不足、高度依賴政府財政資金、投融資渠道不暢、自我造血功能不足、可持續發展能力有待提高等問題,破解全省每年只有5個EOD項目名額的限制,我省積極謀劃,守正創新,聯合相關部門共同探索推進省級EOD試點工作。2024年2月,省生態環境廳組織召開湖南省EOD模式創新推進座談會,邀請省委金融辦、省發改委和省財政廳以及銀行機構共同研究推進湖南省EOD模式創新工作。4月,省生態環境廳組織省委金融辦、省財政廳、國開行湖南省分行、農發展行湖南省分行、省環科院等單位的同志赴江蘇、浙江兩省開展EOD省級試點工作調研,通過座談交流、實地觀摩,學習兄弟省份先試先行的成功經驗。同時,通過網上查詢以及函調方式,梳理了山東、廣西等其他省份省級EOD模式試點工作開展情況,并形成了專題調研報告。5月,在綜合國家和各省EOD模式創新發展工作經驗的基礎上,結合《生態環境導向的開發(EOD)項目實施導則(試行)》要求,按照我省實際情況,起草了《關于開展湖南省生態環境導向的開發(EOD)模式試點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6月,省生態環境廳發函征求了省委金融辦、省發改委、省財政廳、中國人民銀行湖南省分行以及廳機關各處室、直屬(直管)單位的意見建議,經研究和多次修改完善,最終由省生態環境廳、省委金融辦、發改委、財政廳和中國人民銀行湖南省分行聯合發布。
三、《通知》主要內容
《通知》共分七個部分,分別是工作目標、申報要求、申報程序、項目實施、支持政策、組織保障、申報方式及材料、附件。
工作目標提出深入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推動生態環境治理模式創新,積極發展綠色金融,聚焦解決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推進一批省級EOD模式試點,探索將生態環境治理與產業開發項目有效融合、一體化實施,培育綠色新質生產力,為推動湖南高質量發展、加快美麗湖南建設提供有力支撐。
申報要求從項目申報主體、項目謀劃、方案設計、投資規模、項目要求,以及項目運營維護、市州申報數量等方面對項目申報方向、要素保障、謀劃設計以及落地實施等內容進行明確。
申報程序對申報資料以及省、市兩級推薦及審查流程進行明確。
項目實施要求項目堅持市場化運作、各級各部門依法依規支持項目實施,同時加強項目評估總結,尤其是生態環境效益目標實現情況。過程中應嚴格落實相關法規政策要求,嚴防廉政風險,不得以任何形式增加地方政府隱性債務。
支持政策包括金融機構加大綠色金融支持、財政部門給予適當資金獎勵、發改和生態環境部門優先給予要素保障以及優秀項目推薦納入國家項目儲備庫等內容。
組織保障主要是省、市縣等層面要建立上下聯動、部門協作、高效有力的工作機制等內容。
申報方式及材料主要是對項目申報時間、方式和申報資料等進行明確。
附件主要是項目基本情況表(模板)、項目實施承諾函(模板)和項目審查意見表(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