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統籌推進。
——堅持政府引導、市場驅動。
——堅持資源共享、優勢互補。
二、基本思路
(1)在設施布局上體現醫養結合。
(2)在服務上體現醫養結合。
(3)在隊伍上體現醫養結合。
(4)在政策上體現醫養結合。
三、主要措施
1.鼓勵醫療衛生機構開展養老服務
一是支持有條件的二級以上綜合醫療衛生機構開辦養老機構、托管養老機構或轉型為能夠同時開展醫療衛生和養老服務的護理院或養護院等,有條件的醫院開設老年病病區,增加老年病床數量。做好老年慢性病防治和康復護理工作。以多種方式開展養老服務。二是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護理、康復床位占比,鼓勵有條件的機構設置老年養護、臨終關懷病床。三是醫療衛生機構要為老年人特別是高齡、重病、失能老年人提供掛號、就診、轉診、取藥、收費、綜合診療等就醫便利條件和優先優惠服務。四是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主動為老年人提供建立健康檔案、進行健康管理等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五是統籌醫療服務與養老服務資源布局,重點加強老年病醫院、康復醫院、護理院、臨終關懷醫院建設,公立醫院資源豐富的地區可積極穩妥地將部分公立醫院轉為康復、老年護理等接續性醫療機構。
2.支持養老機構設置醫療機構
一是支持養老機構根據不同規模和實際需求,開辦老年病醫院、康復醫院、護理院和臨終關懷醫院等醫療機構,也可內設醫務室或護理站,提升為老年人提供醫療服務的能力。原則50張床以上的養老機構要設立醫務室或護理站,規模較大、條件具備的養老機構可申請設立醫院。二是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對養老機構設立醫務室、護理站等醫療機構給予大力支持,積極提供便利,按規定進行設置審批、執業登記的準入和管理。
3.探索醫療機構與養老機構合作新模式
一是鼓勵養老機構與周邊的醫療機構開展多種形式的協議合作,建立健全協作機制,推動醫療機構、康復療養機構之間的轉診與合作,本著互利互惠原則,明確雙方責任義務。二是醫療衛生機構為養老機構開通預約就診綠色通道,為入住老人提供醫療巡診、健康管理、保健咨詢、預約就診、急診急救、中醫養生保健等服務,確保老年人能夠得到及時有效的醫療救治。三是鼓勵有條件的養老機構承接醫療機構內需長期照護的失能老年人,逐步解決醫療機構中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壓床”問題。
4.鼓勵社會力量興辦醫養結合機構
支持社會力量針對老年人健康養老需求,通過市場化運作方式,興辦醫養結合機構以及老年康復、老年護理等專業醫療機構,提供治療期住院、康復期護理、穩定期生活照料的一體化健康和養老服務。拓寬市場化融資渠道,重點支持老年人預防保健、醫療衛生、康復護理、生活照料、心理健康等項目。
5.大力開展家庭型醫養一體服務
一是充分發揮衛生計生系統服務網絡優勢,為社區及農村日間照料中心的老人、重癥殘疾老人、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老人以及行動不便、確有困難的老人,提供定期體檢、上門巡診、家庭病床、社區護理等基本醫療、健康服務。二是鼓勵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開展日間照料,推進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醫護人員與老年人建立契約服務關系,探索家庭病床、上門出診模式,為居家老年人提供連續、適宜、便捷性的健康管理服務。通過優質服務鼓勵居家老人(優先滿足65歲以上老年居民和社區高齡、重病、失能、部分失能以及計劃生育特殊家庭的老年人)與家庭醫生建立簽約服務關系,為居家老人提供健康檔案管理、健康教育、家庭病床、社區護理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
6.充分發揮中醫藥在健康養老中的作用
一是堅持養老與養生相結合,將中醫藥養生保健和“治未病”理念融入養老全過程,發揮中醫藥在老年疾病預防、康復、養生等方面的作用,提升老年人身心健康和生活質量。二是鼓勵中醫醫療機構舉辦養老養生機構,探索發展以中醫藥健康養生為主要服務內容的養老機構。在養老機構開展融合中醫藥健康管理理念的老年人醫療、護理、養生、康復服務。
7.推進醫養結合服務信息化建設
一是支持社會資本運用互聯網向健康養老業延伸,發展面向養老機構的遠程醫療服務,發展老年電子商務,為老年人提供緊急呼叫、健康咨詢、健康電子檔案等服務項目,針對共同需求、共同關注相關病種老年人群組建線上健康圈子,加強分類指導,提供個性化健康服務。二是健全“12349”居家養老呼叫服務系統,有條件的地方,普及推廣“一鍵通”為老服務技術,逐步實現對老年人醫療健康信息的動態管理。
8.強化醫養結合人才保障
一是建立多領域的醫療服務和養老服務人才聯動機制。醫療機構要加強對醫療工作者的老年醫學和康復護理知識教育,提高老年醫療康復水平。養老機構內的醫療機構設置專業技術崗位和工勤技能崗位,重點培養和引進醫生、護士、康復醫師、康復治療師、社會工作者等具有執業或職業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和工勤技能人員。二是依托職業院校和醫療、養老機構等,加強養老護理人員培訓,對符合條件參加養老照護職業培訓和職業技能鑒定的從業人員,按規定給予補貼。三是加強健康養生和應急救護知識宣傳與普及。
9.建立醫療護理和養老服務轉接評估機制
市縣民政、衛生計生、人社等部門要建立醫療護理和養老服務轉接評估機制,加強出入院評估標準管理,從事醫養結合服務的醫療機構、養老機構要按照評估機制,做好對出入院前后的老年人進行醫療護理、生活護理評估,給出評估意見,并形成完整的文書檔案,做好醫療護理機構和養老機構、居家養護的合理分工、有序銜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