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推進鄉村振興戰略實施,貫徹落實省第十一次黨代會精神,推動鄉村旅游高質量發展,更好發揮鄉村旅游綜合帶動作用,制定本行動計劃。
一、總體要求
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文化和旅游工作重要論述,堅持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服務和融入新發展格局,以促進農民就業增收、激發消費活力、推動產業升級、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加快鄉村全面振興為著力點,充分發揮鄉村特色資源優勢,立足生產、生活、生態“三生同步”,堅持農業、文化、旅游“三位一體”,加強統籌規劃,整合項目資源,創新發展模式,著力把鄉村旅游規模做大、產品做精、環境做美、品牌做響、產業做強,推動文旅發展“思路”轉化為增收致富“出路”,綠水青山“顏值”轉化為金山銀山“價值”,推動合規且合適的田園變游園、農房變客房、農品變商品,讓更多群眾走上“致富路”,全面提升鄉村旅游發展質量和效益,繪就山水人村和諧相融的美麗鄉村新畫卷。
二、主要目標
到2024年,全省鄉村旅游業態產品更加豐富,產業結構更加優化,綜合效益更加凸顯,形成空間布局合理、產品特色鮮明、服務功能完善、產業體系健全的鄉村旅游發展格局;力爭全省鄉村旅游接待人次達4.5億、年均增長15%以上,鄉村旅游收入達3000億元、年均增長20%以上,帶動農產品等購物消費達500億元,鄉村旅游經營主體超2萬家,帶動就業150萬人以上。
三、重點任務
在持續推進縣、鄉、村、點“四級聯建”的基礎上,組織實施鄉村旅游“421”行動,即“4個100”:打造100個精品主題村、100個特色美食村、100條旅游風景道、100家“后備箱”工程基地;“2個1000”:培育1000家精品民宿,培養1000名經營管理人才;“1個10000”:打造10000個鄉村旅游“雙微”提升點。
(一)“主題村”打造行動。
根據資源稟賦和市場需求,因地制宜,打好“特色牌”,走好“特色路”。依托綠水青山、田園風光、鄉土文化、民族風情等,創新開發農業觀光、農耕體驗、農事節慶、生態康養、民俗演藝、紅色旅游、運動休閑、采摘垂釣等特色鮮明的鄉村旅游產品。加強鄉村生態環境和文化遺存保護,打造具有歷史記憶、地域特點的主題村落,實現“一村一品”“一村一韻”。圍繞“食住行游購娛”產業要素,做實內容、做優業態、做長鏈條,培育“畫家村”“攝影村”“康養村”“文創村”“非遺村”等主題村,積極打造宣紙、徽墨、歙硯、亳藥等特色產業,推動鄉村旅游“各美其美、美美與共”。到2024年,全省打造100個精品主題村。
(二)“美食村”推選行動。
注重挖掘皖南、沿江、皖中、皖北等鄉村特色美食文化,讓游客在品味鄉村美食中體驗鄉愁記憶、傳承美食故事。制定《特色美食村推選基礎條件》,圍繞美味、美景、美麗環境、美好感覺等方面,到2024年,全省打造100個特色美食村,以“餐帶游、餐帶住、餐帶購、餐帶娛”等方式,系統整合“好玩、好看、好吃、好品”等旅游元素,推動美食與旅游融合發展、做強做大,打造“皖美好味道”旅游金名片,推出一批游安徽“必吃”的名菜名點名宴,一批“必進”的特色美食名店,一批“必游”的美食精品線路。
(三)“風景道”建設行動。
滿足自駕、自助旅游需求,加快聯通旅游景區、鄉村旅游重點村鎮等道路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圍繞“看得清、進得暢、停得下、玩得好、留得住”目標,加快推動安徽省旅游風景道發展,串珠成鏈,打造“流動風景線”和“旅游富民線”。制定《安徽省旅游風景道認定基礎條件》,開展安徽省旅游風景道認定工作,科學布局觀景平臺、服務驛站、旅游廁所等,提升風景道景觀價值,完善風景道服務功能。到2024年,全省打造100條鄉村旅游風景道。
(四)“后備箱”富民行動。
推動農林牧副漁等產品向旅游商品轉化,鼓勵和支持農民就地就近銷售農副土特產品、手工藝品和特色旅游紀念品,帶動農民就地就業增收。支持鄉村旅游重點村在游客集散中心、景區景點、旅游賓館飯店、大型超市、高速公路服務區等設立特色農產品銷售專區。推動休閑農業、鄉村旅游與電子商務融合發展,帶動當地農副土特產品等線上銷售。推動線上旅行商與鄉村旅游企業合作,開展在線宣傳推廣、特產銷售、旅游線路營銷。拓展鄉村物流布點,為游客購物提供便利的郵寄、快遞服務。到2024年,全省打造100家“鄉村旅游后備箱工程基地”。
(五)精品民宿培育行動。
統籌村莊、民宿規劃發展布局,有序盤活閑置農房,充分利用優美的自然環境、深厚的文化底蘊,讓古村老宅煥發生機活力。堅持標準引領,推進民宿服務質量等級評價,支持優質鄉村民宿開展連鎖化經營,推廣民宿設計、運營管理、市場開拓等經驗做法。堅持創新創意,開發培育主題客房、特色餐飲、健康養老等產品業態。堅持品牌帶動,推出一批示范作用大、市場評價好、帶動能力強的精品民宿,搭建知名民宿設計單位溝通聯絡平臺,提供優秀民宿案例展示,引導民宿高品質建設。到2024年,全省重點培育30個精品民宿集群,精品民宿突破1000家。
(六)經營管理人才培養行動。
統籌各級文化和旅游、鄉村振興、農業農村領域培訓項目和資源,廣泛開展鄉村旅游專題培訓、技能培訓,推出一批鄉村旅游創客基地,開設“鄉村旅游大講堂”。采取“走出去、請進來”和送教上門、網絡培訓、結對幫扶等多種方式,培養鄉土人才。探索建立旅游院校、旅游企業、地方政府新型合作機制,進一步打通旅游企業和旅游專業人才交流渠道。積極引導文化藝術人才、專業技術人員、青年創業團隊等各類“創客”“能人”投身鄉村旅游發展,促進人才向鄉村流動,改善鄉村旅游人才結構。探索建立“鄉村旅游合伙人”招募和“鄉創特派員”制度,培育鄉村民宿管家等勞務品牌。到2024年,全省共培養1000名鄉村旅游村莊、景區、民宿、餐飲等經營管理人才。
(七)“雙微”提升行動。
圍繞景觀更精美、設施更精良、服務更精心、體驗更精致、運營更精細,開展“微創意、微改造”,促進“精提升”,通過文化傳承、藝術融合、創意賦能,因地制宜、見縫插針,下足“繡花”功夫。聚焦村落、田園、道路、建筑、植物、設施、夜景以及整體風貌等八大重點,推進景觀提升和環境優化,打造辨識度高、文化特色明、主題形象佳的鄉村門戶、重要點位和主客共享空間等。到2024年,全省打造10000個鄉村旅游“雙微”提升點。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統籌協調。
加強部門間工作溝通協調,在規劃建設、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規范管理等方面協同發力,共同解決鄉村旅游發展中的難點問題。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把鄉村旅游可持續、高質量發展作為推進鄉村振興戰略的重要抓手,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操作性強的具體舉措。旅游重點縣(市、區)、鄉(鎮)要明確鄉村旅游投資建設主體和管理運營機構,確保建設、管理、運營健康可持續。
(二)加大政策支持。
統籌利用旅游專項資金、涉農資金、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等各類資金,加大對鄉村旅游相關項目和設施的支持力度。政府機關和事業單位會議培訓、職工療休養可選擇符合條件的民宿、鄉村培訓機構。創新鄉村旅游金融產品和服務模式,探索通過林權抵押貸款、信用貸款等方式,拓展鄉村旅游融資渠道。健全鄉村旅游專業保險體系,探索通過政策性保險有效分擔鄉村旅游經營風險,支持創新設立險種,提升經營主體應對疫情、極端天氣等突發情況能力。
(三)強化要素保障。
探索靈活多樣的供地方式,積極通過全域土地綜合整治、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和工礦廢棄地復墾利用試點等方式,有效盤活利用存量建設用地用于鄉村旅游發展。結合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等工作,在充分尊重農民意愿的前提下,有序推進房地一體的宅基地使用權確權登記頒證。探索鄉村集體集中收儲閑置宅基地,依法依規運用市場化手段合理流轉使用權和經營權,保障鄉村旅游用地用房。加強鄉村旅游規劃與各級國土空間規劃、村莊規劃的有效銜接,為鄉村旅游設施項目建設預留空間和指標,用好規劃“留白”機制,鄉鎮和村莊規劃中預留不超過5%的規劃建設用地機動指標,支持用于鄉村文旅設施建設及農村新產業新業態發展。
(四)提升服務品質。
推進鄉村旅游標準化建設,加強餐飲住宿、公共衛生、消費購物等方面指導監管,不斷提升鄉村旅游服務品質。鼓勵先進文化、科技手段在鄉村旅游產品體驗和服務、管理中的運用,增加鄉村旅游發展的知識含量。指導經營主體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加強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各類安全事故等防范應對。引導建立鄉村旅游協會或鄉村旅游企業聯盟,制定誠信經營公約,健全行業自律和動態管理機制,規范鄉村旅游市場秩序,確保誠信經營和公平競爭。
(五)創新商業模式。
探索鄉村旅游“公司+合作社+農戶”運營模式,鼓勵有條件的鄉村集體、鄉村能人設立鄉村旅游合作社,推動規范化、公司化、市場化運作,讓農民既當員工又當股東。鼓勵鄉村集體與專業的市場運營主體創新合作,探索資源入股、資產入股、資本入股方式,盤活鄉村閑置資源。引導社會資本采取租賃運營、聯合運營、委托運營、建設運營一體化等模式,深度參與鄉村旅游運營,提升發展鄉村旅游品牌。引導旅游行業協會、旅游行業企業聯盟等參與“雙招雙引”工作,為鄉村旅游項目建設運營等提供咨詢服務。
(六)細化目標任務。
各地及省直有關部門要細化分解鄉村旅游發展年度目標任務,建立重點工作任務清單,明確工作責任和具體要求,對表推進。建立完善重點工作調度督導機制,加強重點工作推進情況動態監測和協調調度,確保各項任務序時推進、有效落實。旅游重點縣(市、區)、鄉(鎮)要配齊配強工作力量,做到鄉村旅游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干,形成省、市、縣、鄉、村五級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七)建立考評機制。
各地要通過建立監測、數據共享等方式,探索建立鄉村旅游綜合考評機制,將鄉村旅游接待人次、收入等主要指標納入目標考核,同時作為創建全域旅游示范區的重要指標。省直有關部門要注重經驗總結,加強成效評估,強化成果推介,營造促進鄉村旅游發展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