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農的根本問題:農民要富,農村不衰敗,農業要穩
三農問題是老大難,誰都知道。但是關于現階段三農核心問題是什么,農民、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企業又各有分歧。
既然現在是工業反哺農業,城市反哺農村,那么農民的問題才是最核心的問題,很簡單,因為農民才是農業農村的主體。不以解決農民問題而出臺的政策,怎么能叫好政策?

三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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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最大的問題是吃飽飯之后的富裕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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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最主要的問題是不能太衰敗的問題,振興那目標就太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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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是目前問題最小的,穩住就行,主糧端在自己手里沒什么壓力。
二、有錢怎么都好說,問題是沒錢!
要說農村拖了2020年全國小康的后腿,真不冤,所以農村扶貧首先不是個社會領域的任務。
鄉村振興,這個目標很宏大。翻了翻各地的鄉村振興計劃,每個縣不做個幾十個億的計劃都不好意思出門跟大家打招呼,大工程當然要匹配大計劃,大計劃當然需要大資金,大資金從哪來?反正地方財政是請不起這個客的。
當然是要發揮一方有難八方支援的精神了,中央說了:加快形成財政優先保障、金融重點傾斜、社會積極參與的多元投入格局。
說白了,錢從四方面來:財政收入,政策給予(城鄉用地增減掛鉤、地方政府發債),金融支持(銀行信貸)、社會資金(稅費減免、用地扶持)。
財政投入是最沒有疑問的,政策給予、金融支持、社會資金具備不確定性。金融支持做了很多年,緩慢而低效。社會資金進入農村一直心存顧慮(產權問題、法律問題)。最受關注的還是土地改革紅利。
三、給農村土地加杠桿,不是鄉村振興的救命稻草!
如果土地是財富之母,那么政策就是財富它爹。沒有政策允許,光有土地也生不出后代來。
以地生財,這事兒咱們干起來最拿手。
但之所以地能生財,必須具備兩個基本條件:土地要能流動,要給土地流動提供金融支持(加杠桿)。
但是在農村,以前這兩個條件都不具備。土地是共有的,宅基地和耕地都是以成員權為基礎分配的,作為生產保障,政策不允許農村土地流轉。如果都不能流轉,更不用提什么金融屬性(抵押等)。

農村土地改革有兩條路:一是徹底打破城鄉用地制度的藩籬,建立全國統一的市場化的用地市場。二是基于現有政策打補丁,建立城鄉建設用地的增減掛鉤政策(建設用地指標調劑)。
目前來看,短期還是要維持現有政策不變 ,通過城鄉用地的增加掛鉤,作為政策紅利。在此基礎上,再給農村土地在金融上放杠桿,從而解決鄉村振興的資金來源問題。
這當然是個很好的設想。
專家根據試點政策一測算:全國農村宅基地潛在的市場價值超過100萬億元。以農村土地為抵押,打造融資平臺,未來撬動幾十萬億元銀行貸款和社會投資下鄉,投入到農業現代化、新農村建設、農民市民化和特色小鎮建設上來
如果真能有這么多,那鄉村振興反而不那么難了。但問題是:肯定沒這么多。
專家哪里算錯了?
增減掛鉤制度通過將農民宅基地復墾為耕地來減少農村建設用地,以增加城市建設用地指標,從而獲得因為指標稀缺產生的價值。問題是,這個指標稀缺是國家計劃的產物,并非真正的市場稀缺,且這只是指標的稀缺而非土地的稀缺。
城市的增加掛鉤政策以及以此為基礎衍生變化的一系列所謂的創新政策,說白了都是財富的轉移機制而非財富的生產機制。建設用地掛鉤指標,就是城市土地財富的分配權。
既然是財富的轉移機制,那么農村土地政策紅利的財富總量就取決于城市能轉移的建設用地指標的財富總量,而跟農村能供給的土地多寡無關。
所以,農村土地改革的紅利是有限的,即使給農村土地再加金融杠桿,也支撐不了鄉村振興的宏偉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