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下,文旅小鎮是一個非常火的話題,不少政府將其視為新的經濟增長點。政府坐鎮指導,企業積極投入,媒體賣力宣傳.....一時間,全國各地冒出非常多非常多小鎮,讓人想起大躍進時期“村村點火、戶戶冒煙”時的情景。
毋庸置疑,特色小鎮建設是一件利國利民的好事,它在推動經濟增長、增加就業崗位、改善人居環境、統籌城鄉發展等方面起到舉足輕重的作用。但一個令人擔憂的現象是,有不少地方政府或者企業,都把小鎮想得太簡單了。
本文結合對全國50多個小鎮的考察和診斷,將各大誤區整理如下,希望給予大家參考:
一、認為小鎮申報成功就萬事大吉
小鎮建設并非朝夕之功。即使一個普通房地產項目,從拿地到建成,最少也需要三五年;何況一個特色小鎮項目?基礎好、條件成熟少說也需要7、8年,新建的則需要十幾年甚至二十年。
申報之前,你需要做好頂層設計,需要拿好地,設計好相關的開發模式、盈利模式、運營模式。申報成功后,你能得到一筆政府扶持的資金,但后續的運營、IP打造、社區管理等工作也紛至沓來,各種難關需要你去突破。特別是在這個競爭激烈、各地皆小鎮的時代,你稍不留意,就可能被KO。
比如,浙江的某小鎮,由于后期管理不善,就被連續降格,最后變成一個普通的小鄉村;又比如,某地的丹麥小鎮,建得非常漂亮,但由于產業無法導入、人口無法聚集,最后淪為旅游景點。
一個小鎮能申報成功,說明它有成功的基礎,就好像一個學生獲得“三好學生”的獎狀一樣,能證明他有一定的能力,但不等于他以后就一定非常優秀,就一定是個頂天立地的漢子。
二、小鎮圈地無非就是搞房地產
有些中小房企在大城市已被大型企業擠壓得毫無生存縫隙 ,被迫轉移陣地,但是,三四線城市的存庫量又太大,市場風險無法預估,恰逢特色小鎮風起云涌,他們自然不會錯失這個機會。可以說,他們是被迫到“特色小鎮”這條道上的。但是,因為他們并不清楚特色小鎮是什么東西,就只能繼續沿用過去房地產積累的知識、經驗、理念去做小鎮。
我們經常發現,有些項目本來是房地產開發,特色小鎮政策出來后,都紛紛“改名換姓”,晉升為科技小鎮、文創小鎮、基金小鎮。但你到里面去看看,除了房子還是房子。
不可否認,以特色小鎮的名義拿地,地價確實很便宜,但是你做的房子沒有市場需求,再便宜的房子也會乏人問津。何況國家現在嚴厲打擊這種掛羊頭賣狗肉的行為。沒有房地產,怎么留得住人?如何理解中央關于特色小鎮“宜居、宜業、宜游”的精神。“居”是什么?產業和城鎮以及人如何實現良性互動?光講產業,那和過去的工業園、產業園、開發新區有什么區別?現在有幾個工業園還活著的?
所以,文旅小鎮不必忌諱房地產,只是房地產開發的模式、盈利模式和過去單純的地產開發有很大的區別!而房地產可以解決“生活”這一問題。
三、重視規劃忽視策劃
沒有策劃,哪來的規劃?沒有前期策劃,你怎么知道當地的哪些資源可以加以利用?你怎么知道市場的消費特征?你怎么知道同類競爭產品做得如何,又有什么短板?沒有策劃,你如何定位小鎮,設計好相關的運營模式、開發模式、盈利模式?
俗話說,知己知彼,百戰百勝。你連自己、連對手都不知道,怎么在市場沖出重圍?我不敢否認,國內很多規劃院的畫圖水平非常高,看了圖紙讓人熱血沸騰,但能落地的又有幾個?規劃圖紙改了又改,項目推倒重來的成本有多高?你算過沒有。
策劃絕對不是一塊抹布,也不是可有可無的雞肋。先策劃后規劃,做好小鎮的定位和頂層設計才能確保小鎮的開發的有序和不跑偏。
四、上行下效,簡單地畫框框
很明顯的現象是,很多地方政府幾乎照搬中央關于特色小鎮的參考意見,急急忙忙地定時間、定數量、定范圍、定人數、定投資規模。
在時間方面,一般規定為“3年”;小鎮范圍則定為“3平方公里”,人數則要求一個小鎮容納“3萬人”,投資規模則要達到“3年30億”。總結來說就是“4個3”。
這個框框首先由國家某部委圈定,然后從省到市,從市到縣,從縣到鎮,一級一級地下派任務。一旦沒有完成任務,就要問責。于是乎,有條件的地方報幾個,沒有條件的,創造條件也要報幾個。我甚至發現,一個非常貧窮落后的縣城居然報了十幾個,很多都是“生拉硬扯”的。
好像照著中央的規定畫圈圈,特色小鎮就一定能建成。但他們不明白,每個地方的經濟發展水平、自然稟賦、交通條件都不盡相同,為什么要“一刀切”出一個個小鎮呢?如果再繼續下去,相信5年之內肯定有一批小鎮爛尾。還記得當年產業園遍地開花的情景嗎?如今不少產業園已成為鬼城,黑燈瞎火、野狗亂串、野草瘋長。小鎮不能再重蹈覆轍了!
五、以為背靠旅游風景區就能成功
在很多人看來,只要在風景區建幾個酒店,搞一些房地產開發就成為小鎮了!
至于盈利模式,他們想得更簡單:“賣房子、收門票、餐飲消費”,陳向宏的三大招。但其實并非這么簡單。國家對小鎮的要求是“宜居宜業宜游”。旅游風景區最多就是宜游,還會宜居宜業嗎?
何況旅游風景區與小鎮是兩個概念,它們至少在4個方面存在不同:
一是體驗不同。景區只是表層地玩、看、吃,追求的是感官的享受和刺激,時間短、過程短,而文旅小鎮一般以自我融入后的內心體驗為主,是一種身心的愉悅,沒有尖叫、沒有瘋狂、沒有一閃而過的快感。有的只是慢慢的體味和感受。
二是盈利模式不同。景區是以收取門票為手段,而小鎮除了地產開發外,二次消費(包括吃、住、玩、購、行等)、產業的發展、產品的銷售才是最大的贏利點。
三是開發模式不同。景區相對簡單,只有肯投入,設施都有現成的出售,安裝即可。而小鎮卻更為復雜,要經過一系列非常專業的策劃、規劃和開發,因為地域、文化、消費觀念不同,沒有可以復制的模式。
四是氛圍不同。景區游樂園人越多越好,所以熱鬧和喧囂不可避免。而小鎮營造的卻是一種氛圍,需要人慢慢的安靜的體會。而一旦人滿為患,小鎮的生命也就開始走向枯萎。
正因為它們之間存在巨大的差異,我們就更不能簡單地處理。確實,依托景區的特色小鎮有先天的優勢:一是無需擔心人氣,二是無需花大力氣打造自然景觀。但要聯動景區一起開發變成小鎮,還要清楚理解景區與小鎮的關系,這個還要從長計議。不是任何背靠旅游風景區的小鎮都能成功。不是往風景區亂塞東西就可以做成小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