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頒布實施,標志著復合大氣污染防治的全面推進。2013年至2018年,我國國民生產總值、汽車保有量及能源消費,分別增長了39%、83%和11%,同期細顆粒物和二氧化硫濃度則分別下降了42%和68%,充分證明我國在實現社會經濟高速發展的同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也取得了顯著成效。
關鍵舉措
2013年以來,以下幾方面工作為我國大氣環境改善發揮了關鍵作用:
- 法制建設:制訂一系列法律法規,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等,進一步完善了支撐大氣污染治理的法律體系。
- 科技支撐:設立國控空氣質量監測點1436個,建設綜合監測體系,為監測空氣質量狀況、跟蹤重要工作進展、解析污染成因提供重要支持。
- 綜合減排:從工業污染物排放控制、產業和能源結構調整、機動車污染防治、以及綠化和生態保護等方面著手,有效減少大氣污染物排放。
- 管理創新:建立了“排查-交辦-核查-約談-專項督察”五步法,落實“一崗雙責、黨政同責”,確保管理實效。
- 社會共治:逐步構建完善“政府為主導、企業為主體、社會組織和公眾共同參與”的環境治理體系。
任重道遠
我國的空氣質量雖已得到大幅度改善,但污染治理工作仍任重而道遠。2018年,全國三分之二城市的空氣質量尚未達標,我國的PM2.5年均濃度為39µg/m³,不僅仍然超過國家環境空氣質量標準,與世界衛生組織指導值、歐洲和美國的空氣質量相比更是有較大差距(歐洲美國分別為14µg/m³和8µg/m³)。與此同時,O3濃度持續上升,污染逐漸凸顯。
為持續改善空氣質量,在即將實施的 “十四五”規劃中,應從四個方面加強大氣環境管理:
- 推進城市綜合管理,促進達標進程。推進城市精細化管理,提高人民健康效益和社會福祉。
- 推進區域聯防聯控,著力減少重污染。針對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聚焦秋冬季污染防控,加強重污染天氣應對。
- 持續引導結構調整,推進綠色發展。持續優化產業結構、能源結構、交通運輸結構和用地結構,通過結構調整帶動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保護。
- 研發減排和管理技術,保持科技引領。加強國際技術交流,研發、推廣符合我國實際情況的先進技術和管理模式。
未來展望
展望未來,在多種污染物協同減排的基礎上,“十四五”期間,我國還將重點關注大氣污染防治和溫室氣體減排這兩個領域的協同,以大氣污染防治作為社會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推手。同時,我們還將不斷總結、推廣我國的工作經驗和治理技術,開展多維度合作,為全球環境改善做出自己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