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資源部發布的《國土空間歷史文化遺產保護規劃編制指南》(以下簡稱《指南》)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用于指導和規范地方各級國土空間規劃編制中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的相關技術內容,促進歷史文化保護利用高品質發展。
把文物保護管理納入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和實施,是黨中央、國務院對歷史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要求。《指南》明確了貫徹落實這一要求的主要編制技術措施。《指南》提出,各級國土空間規劃中的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相關編制技術內容與有關方面組織編制的各類歷史文化保護類專項規劃各有側重、相互銜接,前者重點突出在“多規合一”改革后發揮國土空間規劃作用,在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實施監督信息系統(以下簡稱規劃“一張圖”系統)上統籌區域、統籌城鄉、統籌陸海、統籌地上空間與地下空間。
《指南》適用于省級國土空間規劃、市(縣)國土空間總體規劃、鄉鎮國土空間規劃、詳細規劃以及規劃“一張圖”系統中的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相關工作。其中,省級國土空間規劃突出綜合統籌和重點協調,市(縣)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強調底線管控和具體實施,鄉鎮國土空間規劃側重細化安排和保護鄉土特色。相關內容編制應遵循“問題導向、整體保護、活化利用、加強管理”的原則。
《指南》結合各級各類國土空間規劃的編制重點和技術方法,從保護名錄、歷史文化保護線、地域特色分區、遺產本體及其環境安全韌性、非物質文化遺產、基礎設施、地上空間地下空間統籌等方面給出了技術性建議。
其中,歷史文化保護線是指為整體保護各類歷史文化遺產本體及其環境的真實性和完整性,必須進行空間管控引導所劃定的范圍邊界。《指南》明確,省級國土空間規劃應明確系統保護的空間管控引導要求和合理利用的空間需求,研判提出大尺度、跨行政區域的歷史文化保護線協調要求。市(縣)級國土空間總體規劃應統籌整合劃定包括文物保護單位保護范圍和建設控制地帶、世界文化遺產的遺產區和緩沖區、水下文物保護區、地下文物埋藏區、城市紫線等在內的各類歷史文化保護線,實行分類劃設、分級管理;從整體保護周邊山水環境,協同保護農業、生態空間以及協調涉及建設活動的空間等方面,制定相關空間管控措施。詳細規劃應完成歷史文化保護線的空間精準定位,細化落實其空間形態管控引導要求。
《指南》對規劃“一張圖”系統中的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相關內容提出要求:各地應基于統一的底圖底數,逐級匯交歷史文化遺產保護名錄、歷史文化保護線等空間邊界信息和空間管控引導要求等信息數據,統籌納入規劃“一張圖”系統,并及時更新名錄和空間信息數據;運用規劃“一張圖”系統分析評價、輔助審查、用途管制、監測評估預警等功能,支撐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的空間管理;協同做好文物資源專題調查和專項調查,推進政府部門之間的數據共享以及政府與社會之間的信息交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