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并監督實施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若干意見》)發布會。自然資源部國土空間規劃局副局長張兵在回答記者提問時介紹,關于新的國土空間規劃的在個重要時間節點及現有規劃的銜接工作。
在《若干意見》的文件里已經非常明確了我們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并監督實施的時間表,我們有三個重要的時間節點,
第一是到2020年基本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逐步建立起“多規合一”的規劃編制審批體系,實施監管體系,法規政策體系和技術標準體系。剛才莊總規劃師也講到了“四梁八柱”的規劃體系。2020年底要基本完成市縣以上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的編制,在先進的數字技術和統一的技術標準基礎上,逐步形成全國統一的國土空間基礎信息平臺,建立形成全國國土空間開發保護的“一張圖”。
第二是到2025年要健全國土空間規劃的法規政策和技術標準體系。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基礎性工作,同時全面實施國土空間的監測預警和績效考核機制,形成以國土空間規劃為基礎,以統一的用途管制為手段的國土空間開發保護制度。
第三是到2035年,和十九大報告給我們設定2035年大的目標是一致的,要全面提升國土空間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基本形成生產空間集約高效、生活空間宜居適度、生態空間山青水秀的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格局,讓我們國土空間開發保護能夠達到一個安全和諧、富有競爭力和可持續發展的狀態。這是我們在三個時點上的安排。
關于新的國土空間規劃和現有規劃的銜接工作,將從三方面展開:
第一,要加快開展全國的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工作。這是整個國土空間開發保護利用修復的一個總綱,體現的是戰略性、系統性的安排,是非常重要的內容。目前各省已經在開展省級國土空間規劃的編制,在一些特定的區域或流域也已經開展相關規劃的編制工作。
第二,對現行的城市或者鎮的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在實施中存在矛盾的差異圖斑進行協調性、一致性處理,保證營商環境順暢銜接。在做好協調性和一致性處理的過程中,有四個“不得突破”:一是不得突破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耕地保有量等約束性指標;二是不得突破已經確定的生態保護紅線和永久基本農田控制線;三是不得突破城市、鎮的總體規劃所確定的禁止建設區等規劃強制性內容;四是不得突破新的國土空間規劃提出的一些新的管理要求。四個“不得突破”是協調性和一致性的工作底線。
第三,規劃立法方面的工作。目前,《土地管理法》、《城鄉規劃法》都是有效法律,要繼續落實好這些法律,同時要加快國土空間規劃相關法律法規的建設工作。自然資源部將牽頭抓緊梳理和國土空間規劃相關的現行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對“多規合一”改革涉及突破現行法律法規的有關內容要進行梳理,按程序報批,取得授權后進行實施,做好過渡期內法律法規的銜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