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在政策激勵及需求升級雙重驅動下,我國低空旅游產業及產品進入快速發展階段。
早在2008年2月召開的“國家高技術產業基地授牌大會”上,國家發改委一次性批準了成都、哈爾濱、安順、沈陽等4個民用航空產業國家高技術產業基地和重點發展民用航空航天等產業的北京、上海、天津、深圳、西安、湖南長株潭地區等6個綜合性國家高技術產業基地。
如今,各地方政府已經啟動的航空產業園區、基地或航空城的總量達到了22個之多,其中絕大多數屬于地方政府級別的產業園區。
低空旅游的先決條件在于低空空域的開放。自2010年以來,國家層面的改革推動政策一直延續至今。2010年8月,國務院和中央軍委頒發的《關于深化我國低空空域管理改革的意見》拉開了充分開發低空資源、促進通航發展的序幕,也讓低空旅游看到了發展曙光。但目前,空域開放的保障能力還很有限,當下低空旅游的空域空管保障仍為“一事一議”的審批制。
2012年出臺的《國務院關于促進民航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和2014年出臺的《低空空域使用管理規定(試行)(征求意見稿)》,為低空空域的使用、管理和程序等具體內容制定相應規則,為通用航空和低空旅游發展提供了明確的法律保障。
2016年,九部委聯合印發的《航空運動產業發展規劃》為低空旅游產業的發展提出了更為具體的量化目標,規劃提出“2020年,建立航空飛行營地2000個、各類航空運動俱樂部1000家、參與航空運動消費人群達到2000萬人,整體產業經濟規模達到2000億元”的目標,由此將帶來史無前例的就業、市場空間及消費需求。
從2014年國務院頒發的《關于促進旅游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低空旅游作為新興旅游產品,首次被納為國家重點支持的旅游產品,到航空飛行營地概念的提出,以及2016年國務院辦公廳發布的《關于加快發展健身休閑產業的指導意見》提出布局“200公里航空體育飛行圈”,再到2017年六部委聯合印發的《關于促進交通運輸與旅游融合發展的若干意見》提出要“積極開展通用航空旅游試點,鼓勵重點旅游城市及符合條件的旅游區開辟低空旅游航線;推動通用機場建設,建設低空旅游產業園、通航旅游小鎮與飛行營地”。由此,低空旅游產品體系在不斷完善,旅游產品建設更加具有實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