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提升清遠高新區品牌效應和高新技術產業集聚效應,促進清遠產業競爭力和自主創新能力“雙提升”,清遠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會同清遠高新區管委會共同擬定了《清遠高新區“一區多園”管理試行辦法(稿)》(以下簡稱《辦法》),已開始在網上征求意見。公開征求意見時間為6月22日至7月23日,公眾可反饋意見。
根據該《辦法》,市財政每年安排1000萬元“一區多園”發展引導資金,專項用于各縣區分園區的科技創新、園區建設和產業發展。分園區可以共享主園區的創新服務平臺、孵化平臺等科技服務體系資源,以及享受國家、省對高新區的產業、科技、人才等政策,參與主園區招商引資工作,共享主園區招商引資資源。
條件成熟園區逐步納入“一區多園”范圍
《辦法》指出,清遠高新區實施“一區多園”管理,進一步突破發展空間和體制瓶頸,引導各分園區突出主導產業,優化產業布局,實現區域優勢產業集群發展,提高園區發展層次和產業發展水平,實現以主園區帶動各分園區經濟、科技、產業協調聯動發展格局,促進全市產業轉型升級、加快創新發展。
“清遠要把高新區主園區建設成為帶動全市實施創新驅動戰略、推進產業轉型升級的引領區,各分園區建設成為差異化發展、各具特色的專業園區。”有關負責人表示,實施“一區多園”管理可以實現資源共享、互利共贏,既有利于激發清遠高新區的發展潛力,又有利于充分調動各分園區及所在地政府的積極性,形成“一區多園”共贏發展模式。
《辦法》規定,所有納入“一區多園”管理的分園區,均為依法依規設立的工業園區。“一區多園”的管理不涉及工業園區的設立、變更、調整、人事等事項。清遠將采取“統一考慮、分步實施、擇優試點”的方法,以清遠高新區現有區域為主園區,將全市條件成熟的工業集聚區和產業轉移園區逐步納入“一區多園”范圍。
分園區可享受主園區多項優惠政策
《辦法》指出,納入“一區多園”管理后,將負責協助指導各分園區做好園區管理工作,指導制定園區規劃、產業規劃、產業布局,重點建立完善以企業為主體、以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相結合、與各分園區互動開放的高新區自主創新體系和服務體系,還出臺政策措施,推動創新服務平臺建設,加快提升科技、人才等中介服務能力,服務分園區企業,輻射帶動各分園區的發展。
此外,還爭取落戶各分園區的項目享受國家、省、市對高新區的政策,制定完善高新區產業促進政策和科技扶持政策,促進主園區輻射帶動各分園區產業集聚和科技創新。
分園區可以從主園區享受哪些政策?對此,《辦法》指出,分園區共享主園區的創新服務平臺、孵化平臺等科技服務體系資源;享受國家、省對高新區的產業、科技、人才等政策;分園區納入國家高新區火炬統計評價體系的企業,享受清遠市及主園區制定的各項科技扶持政策和各項資金支持,由各分園區管理機構組織相關企業如期申報;分園區參與主園區招商引資工作,共享主園區招商引資資源;加強人才交流,分園區每年可安排人員到主園區掛職或跟班學習。
每年安排1000萬元發展引導資金
《辦法》規定,在制定園區建設規劃、國土規劃和產業規劃時,須突出主園區的科技孵化、引領驅動功能和各分園區的產業化承接功能,在各分園區建立若干孵化器園區和產業化基地,承接主園區的研發成果、孵化項目,形成“創業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產業園”的全產業鏈創新孵化培育體系。同時,充分考慮各分園區間產業的協同和集群發展效應,倡導各園區間資源的整合和共享,推動“一區多園”協調可持續發展。
此外,所有納入“一區多園”范圍的分園區,必須在“一區多園”園區規劃和產業規劃框架下,制定分園區協調聯動、差異發展的園區規劃和產業規劃,園區規劃和產業規劃既要體現國家高新區的發展要求,又要統籌考慮產業布局、產業結構、優勢互補等因素,根據產業發展基礎、發展潛力和差異化發展等原則,明確2-3個重點發展的主導產業,推動全市各分園區的資源統籌、協同發展。
《辦法》要求,清遠市財政每年安排1000萬元“一區多園”發展引導資金,專項用于各縣(區)分園區的科技創新、園區建設和產業發展,市財政每年安排150萬元“一區多園”工作領導小組工作經費,由領導小組辦公室統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