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省鄭州市政府發布田園綜合體建設專項工作方案,提出從2018年起在全市開展田園綜合體建設,力爭用三年時間,各縣(市)建設20個左右田園綜合體,各區及開發區建設5個左右具備部分田園綜合體功能的農業主題公園或農業主題游園,建設經驗可持續、可復制、可推廣,2020年開始在全市全面推廣建設田園綜合體。
方案提出,田園綜合體項目要優先選擇都市生態農業產業基礎較好的區域,項目交通便利、自然稟賦較好、文化底蘊深厚。項目規模為,各縣(市)集中連片的2至5個規劃保留村,規劃面積4-10平方公里,核心區面積約占規劃面積的1/2。各區及開發區在環城都市生態產業帶區域內根據自然地理條件、整體發展規劃,選擇集中連片150畝以上建設農業主題公園,或選擇點狀分布150畝以下零星地塊建設農業主題游園。
方案明確,田園綜合體將以各縣(市、區)政府為主體開展規劃建設。由各縣(市、區)采取公開招商的方式,選定擬參與建設項目的經營主體,優先選擇具備建設、經營田園綜合體經驗的上市企業、涉農企業聯合建設。
根據方案,田園綜合體建設主要包括農業生產區、生活宜居區、創意觀光區、休閑度假區和綜合服務區五個方面的內容。具體各縣(市)的重點任務是,打造核心區域、培育特色產業、拓展農業功能、塑造特色風光、開發旅游產業、改革產權制度。各區以及開發區則主要是構建綠色技術體系、農田景觀體系、配套保障體系、主導產業體系、科普教育體系。
同時,方案也明確了推進田園綜合體建設的工作保障措施。如將成立鄭州市都市生態農業建設專項基金,全力支持田園綜合體建設和運營;拿出一部分有市場前景、有盈利空間的建設項目,引入PPP模式,鼓勵社會資本進入;引入第三方對項目實施進行績效跟蹤評估,將田園綜合體建設納入政府年度目標考核。同時允許將財政項目資金量化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成員,增強和壯大村級集體經濟發展的活力和實力,真正讓農民分享集體經濟發展和農村改革發展成果。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創辦鄉村旅游合作社或與社會資本聯辦鄉村旅游企業,對村莊的旅游資產、設施進行統一經營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