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國才能強兵,強兵才能衛國。軍民融合發展作為一項國家戰略,關乎國家安全的發展全局,既是興國之舉,又是強軍之策。黨的十八大以來,習主席著眼實現中國夢強軍夢,提出深入實施軍民融合發展戰略,并作為國家戰略加以推進,為新形勢下實現富國與強軍的統一指明了前進方向。面對新的形勢任務,如何更加深入理解把握軍民融合發展的國家戰略?近日,記者就相關問題對幾位軍隊專家進行了專訪。
把軍民融合發展上升為國家戰略,是著眼長遠與全局的整體謀劃
記者:把軍民融合發展上升為國家戰略,是黨中央、習主席作出的英明決策。請問,如何看待軍民融合發展在國家總體戰略中的重要意義和作用?
姜魯鳴:任何富有生命力的發展戰略,都是國家戰略需求與歷史規律相結合的產物。把軍民融合發展上升為國家戰略,是著眼長遠與全局的整體謀劃。如果我們把這一戰略置于黨的十八大以來的國家戰略體系中考察,其意義就愈發凸顯。當前我們正處于中華民族復興的關鍵時期,在國家安全和發展方面面臨一系列復雜難題和特殊挑戰,必須統籌整合國家安全和發展的戰略需求。在這一背景下,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先后制定實施了“一帶一路”“創新驅動”“制造強國”“海洋強國”等重大戰略,構建起一個體系完整的戰略群。在國家諸多戰略中,軍民融合戰略跨軍地、跨部門、跨區域、跨行業,是一個典型的“跨域性戰略”和“基礎性戰略”,具有“牽一發而動全身”的戰略聯動效應。只有深入實施這一重大戰略,加快形成跨域融合、跨域發展、跨域改革的戰略力量,加快推進軍民融合戰略與其他國家戰略的深度融合,才能不斷提升支撐民族復興的戰略能力。在戰爭形態信息化、技術形態軍民通用化、經濟形態高度市場化的今天,能否深入推進軍民融合,構建起經濟和軍事兩大國家戰略能力相互促進、相得益彰的良性循環,關乎國防安全,關乎經濟活力,關乎民族復興。軍民深度融合,是當代中國的安全之盾、興國之舉、崛起之基。
曾華鋒:習主席強調指出:“把軍民融合發展上升為國家戰略,是我們長期探索經濟建設和國防建設協調發展的重大成果,是從國家安全和發展戰略全局出發作出的重大決策。”這一重大決策,站在時代高度對推動經濟建設和國防建設融合發展作出新部署,充分體現了黨中央、習主席在國家總體戰略中兼顧安全和發展的深遠籌謀,表明了建設鞏固國防和強大軍隊的決心意志和使命擔當。經濟建設與國防建設同為我國現代化建設的戰略任務,同為綜合國力的重要內容,在國家總體戰略中相互支撐、相互促進。當前,我國發展面臨的外部壓力越來越大,風險挑戰也在增多,必須同步提升經濟、科技和國防實力,否則就大而不強、外強中干,民族復興進程就有被打斷的危險。所以,我們既不能走歷史上有些朝代文盛武衰、國富兵弱的老路,也不能走當今世界有些國家窮兵黷武、搞軍備競賽最終拖垮國家的邪路,必須走軍民融合發展之路,在富國與強軍的統一中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
加快形成全要素、多領域、高效益的軍民深度融合發展格局
記者:推進軍民融合發展,必須強化頂層設計和戰略規劃,請問應該如何理解“加快形成全要素、多領域、高效益的軍民深度融合發展格局”?
曾華鋒:“加快形成全要素、多領域、高效益的軍民深度融合發展格局”,既是軍民融合深度發展的總目標,也是軍民融合將要形成的新形態新布局,為我們深入實施軍民融合發展戰略指明了努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全要素”是指融合程度,就是要在國家層面整合軍地資源,最大限度地促進信息、技術、人才、資本、設施、服務等各類要素軍地雙向流動、滲透兼容,形成整個國家的全部生產要素、所有資源在經濟建設和國防建設中“萬類霜天競自由”的生動局面。“多領域”是指融合范圍,由主要面向國有大中型企業向多元經濟成分延伸,由經濟、科技、教育等行業向全社會覆蓋,由傳統安全領域向新型安全領域拓展,實現真正意義上的軍地大聯合、全方位大融合。特別是要把海洋、太空、網絡空間等領域作為軍民融合的重點突出出來,搶占經濟、科技、軍事競爭制高點,奪取未來戰爭主動權。“高效益”是指融合效果,就是要注重融合的經濟性和有效性,實現整個國家資源的優化配置,在軍民共建共用、互通互補中提高資源利用率、減少重復建設和資源浪費,做到一份投入、多份產出,實現經濟效益、國防效益、社會效益的最大化。
杜人淮:軍民融合發展目標中所涉及的“全要素、多領域、高效益”,各自既有特定內涵和發展要求,又是相互貫通、相互支撐、相互制約、相互促進的統一體。軍民要素融合蘊含于不同領域軍民融合發展之中,并規定和制約著不同領域軍民融合發展程度,沒有全要素的軍民深度融合,難有不同領域的軍民深度融合。高效益是全要素、多領域軍民深度融合的落腳點和努力方向,無論是全要素軍民深度融合,還是多領域軍民深度融合,都應當是經濟高效的融合。同時,高效益軍民深度融合有賴于全要素、多領域的軍民深度融合,沒有全要素、多領域的軍民深度融合,也難有高效益軍民深度融合,為了實現高效益軍民深度融合,需要做到應融則融、能融盡融。
樹立與推動軍民深度融合發展相適應的思想觀念
記者:現在有一種觀點,我國軍民融合發展正處于由初步融合向深度融合推進的過程中,存在一些根本性問題,其中首要的就是思想觀念還跟不上。請問,應該如何樹立與推動軍民深度融合發展相適應的思想觀念?
姜魯鳴:堅持不懈地實施軍民深度融合發展的基礎工程,最重要的是厚植軍民融合的文化土壤。現實中存在著軍民融合是“地方幫軍隊”“國防建設是負擔”等錯誤觀念,以及把軍民融合作為拓展資源來源渠道等狹隘認識,事實上都反映出我國軍民融合的社會心理發育不足。當前在軍民融合觀念淡薄的背后,是現代戰略文化的缺失;在國防意識淡薄的背后,是民族憂患意識的缺失。從根本上說,我國還缺乏一種將國家安全與發展視為一體的強大戰略文化和厚重社會心理,國家整體利益與多元化主體利益圍繞軍民融合還存在著不少摩擦和沖突。要有效解決這個問題,需要綜合運用教育、宣傳等手段,向社會大眾長期傳播軍民融合理念、現代國防意識和法治文化元素,使之逐漸滲透到我們民族的骨髓,積淀為民族的性格,這樣才能不斷凝聚起推進軍民融合發展的強大力量。
曾華鋒:我感到,思想觀念跟不上無疑已成為制約軍民深度融合發展的一個根本性問題。習主席強調,軍地雙方都要深化認識,更新思想觀念,打破利益壁壘。樹立與推動軍民深度融合發展相適應的思想觀念,一要牢固樹立國家戰略觀。作為一項國家戰略,軍民融合發展不僅僅是軍隊的事,也不僅僅是地方的事,而是軍地雙方的共同之責。二要牢固樹立大局觀。堅持在大局中謀融合、促融合,不以個人得失、局部得失、當前得失為出發點,要將國家利益、整體利益和長遠利益置于部門利益、個人利益和眼前利益之上。三要牢固樹立計劃和市場協調發展的觀念。必須打破計劃經濟、自成體系、自我保障等落后保守的思想觀念和思維方式,緊緊跟上變革節奏和時代步伐,注重運用市場手段優化軍地資源配置,積極引導經濟社會領域的多元投資、多方技術、多重力量更好地服務國防建設,實現經濟社會資源和國防需求的無縫對接。
進一步強化軍民融合發展的法治保障
記者:推動軍民深度融合發展,是一個重大的戰略工程,是一項長期的艱巨任務。這其中,法律法規和制度機制是管根本、管長遠的。請問,應該如何強化軍民融合發展的法治保障?
曾華鋒:強化軍民融合的法治保障,就是堅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動軍民融合發展,充分發揮法律法規的規范、引導與保障作用。近年來,我國相繼頒布了一系列促進軍民融合發展的政策規定,但配套政策法規相對滯后、軍民技術標準不銜接、軍工領域“門檻”過高等問題沒有得到很好解決;運行機制不合理、工作執行力度不夠等問題仍然存在。去年7月,中共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印發《關于經濟建設和國防建設融合發展的意見》,把健全軍民融合領域法規標準、加強監督評估作為一項重點任務。據此,強化軍民融合的法治保障,一是要加速推進軍民融合領域立法。健全配套的法規制度體系是促進軍民融合的重要保證。冷戰結束后,美國專門起草了關于軍民一體化政策的法律條款,編入《美國法典》,并出臺多部政策法規,把軍民結合、寓軍于民的總體要求作為一項長期基本政策確定下來。當前,我國亟須加快制定軍民融合綜合性法律法規,清理現行法規制度,著力疏通阻礙軍民深度融合的“堵點”,緩解影響國防科技創新的“痛點”。二是建立完善軍民融合領域安全審查和監管制度。對影響或者可能影響國家安全的關鍵技術、網絡信息技術產品和服務、涉及國家安全事項的建設項目,以及其他重大事項和活動,建立國家安全審查制度,防范和控制國家安全風險,實現安全和發展兼顧。三是強化法規制度的執行力。加強督導檢查,建立問責機制,加大軍民融合發展規劃實施、政策落實、項目建設監管力度,建立健全規劃、項目、投資、績效評估體系,強化規劃剛性約束和執行力,不斷提高軍民融合發展的法治保障水平。
杜人淮:法律的生命在于高效執行,法律的權威在于嚴格實施,強化軍民融合的法治保障,就必須依法加強對軍民融合發展的領導、管理和監督。涉及軍民融合發展重大事項需依照法定程序決策,并建立健全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機制、終身責任追究機制和責任倒查機制,嚴格落實“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和“法無禁止則可為”的法治要求,有效解決軍民融合發展中的“協調工作靠感情、解決問題靠關系”等問題,堅決克服和糾正對軍民融合發展亂作為、不作為等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