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2017年2月5日,中央一號文件提出了“田園綜合體”的概念,是以農民合作社為載體,通過農業綜合開發、農村綜合改革。提升鄉村價值,重塑鄉土情懷,踐行“可持續發展”的觀念。將鄉村旅游,鄉土文化,農業生產,產品加工有機結合。
田園綜合體經濟技術原理,就是以企業和地方合作的方式,以產業方式推動農村發展。以合作社為載體,以企業牽頭, 在鄉村社會進行大范圍整體、綜合的規劃、開發、運營。
一、企業化經營農業。企業承接農業,就可以避免實力弱小的農戶的短期導向行為,可以做中長期綜合的產業規劃、開發、運營。
二、規劃打造新興驅動性產業——綜合旅游業,也可稱之為文旅產業,促進社會經濟產生大的發展;
三、在基礎產業和新興驅動性產業起來后。當產業一旦形成,原住民、新住民、游客這三類人群,營造新型鄉村、小鎮,形成社區群落。
國家對“田園綜合體”的概念的強調,重在對產業基礎培育, 以產業思路發展農村,一旦產業形成,應運而生社會資本進入農村市場、企業承接農業、打破二元結構、城市反哺鄉村形成優勢互補的商業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