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浙江建設海洋經濟強省的實踐路徑
(一)依托港口航運牽引帶動全省發展
港口是沿海城市的重要戰略資源,是聯結陸海的樞紐和外向型經濟的重要依托。浙江港口資源豐富,擁有可建萬噸以上泊位的深水岸線506公里,占全國30.7%。2001年,我國正式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國際貿易大幅增長,港口航運業面臨歷史性的發展機遇。加快港口建設,大力發展港口航運業,對于浙江擴大經濟發展空間、增強經濟綜合競爭力具有非常重要的戰略意義。一是港口對于推動浙江陸海聯動發展具有巨大的牽引作用。改革開放以來,浙江通過發展民營經濟、參與全球分工,縣域經濟迅速發展壯大,形成特色鮮明的各類產業集群。要在新一輪競爭中繼續保持領先優勢,必須陸海聯動發展,實現陸海之間資源互補和產業互動,充分發揮港口大進大出的功能,為各類產業集群提供更加便利的原材料和產品運輸服務,降低物流成本,提高國內貿易和國際貿易的便利度。二是港口航運對于提升浙江經濟的整體競爭力發揮著關鍵作用。港口航運業自身是一個綜合性很強的行業,包括港口運營、海洋運輸、船舶代理、貨物代理、船舶維修,以及航運金融、法律、信息、咨詢等多個分工環節。港口航運的發展一方面有助于寧波、舟山在港口資源整合的基礎上實現區域間的高水平協同和對外開放,打造世界一流港口,建設國際航運樞紐;另一方面可以構建更加完善的國際航運服務體系,拓展集裝箱現代物流、大宗資源能源儲備、大宗貿易、海事服務等領域的發展空間,保障國家資源能源安全和產業鏈供應鏈安全。三是港口航運業對于沿海地區發展臨港工業具有先導作用。港口具有極強的資源集聚和輻射帶動能力,港口航運的發展,既能夠直接帶動船舶與海洋工程裝備制造業等上下游關聯產業的發展,同時,還能夠依托集聚的原油、礦石、煤炭、LNG(液化天然氣)、糧食、有色金屬等各類資源能源進一步延伸產業鏈,培育臨港工業集群。
(二)把臨港工業作為海洋產業布局的重點
臨港工業是依托港口或以海洋資源加工利用為主、在港口城市布局的加工制造業,與海洋工程建筑、海洋油氣、海洋礦業等共同構成海洋第二產業。建立完善的臨港工業集群是浙江海洋經濟的重要發展方向。工業化時代的標志就在于基于現代企業組織和現代技術的大規模工業經濟的發展,而海洋經濟發展水平的高低也就主要體現在人類依托海洋第二產業對海洋資源進行開發利用方面,可以說,臨港工業的發展水平一定程度上體現著海洋經濟發展的廣度與深度。臨港工業具有港口或海洋資源依賴性強、產業關聯性強、投資規模大、產出規模大、技術含量高等特點,大力發展臨港工業,既可以促使沿海城市建立更加完善的產業體系,增強科技創新能力,擴大經濟發展空間,提升地區工業化水平,也能夠大幅度提高海洋資源的利用水平,推動海洋經濟向高層級躍升。浙江在推動臨港工業發展的過程中有兩個發展重點:其一是發揮環港口城市的區位優勢,在集聚大宗資源能源的基礎上布局發展鋼鐵、石化、船舶與裝備制造、有色金屬、糧油加工等臨港工業,打造環杭州灣重化工業帶,從而推動浙江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其二是利用海洋資源優勢加快發展海洋新能源、海洋牧場、海洋食品和生物醫藥、海洋化學工業、海水綜合利用等先進制造業,進一步提升浙江海洋經濟發展的質量。
(三)深化海洋漁業結構調整
海洋漁業是浙江海洋經濟的傳統優勢產業,既關系到沿海漁民的生產生活,也關系到海洋生態環境和海洋經濟的可持續發展。20世紀80年代以來,隨著漁業體制改革的深入推進,個體、私營和股份合作制漁業興起,為了追求經濟利益,漁業經營者采用帆張網、底拖網等作業方式對漁業資源進行過度捕撈,造成近海漁業資源嚴重衰退。面對日益嚴峻的挑戰,浙江省按照“壓縮近海,拓展遠洋,提升養殖,主攻加工”的方針,深化海洋漁業結構調整,通過多元化的發展布局推動捕撈為主的傳統海洋漁業向現代海洋漁業轉變。近海捕撈方面,浙江省必須完善海洋捕撈準入制度,嚴格執行休漁期、禁漁區制度,加大減船減產、漁民轉產轉業的實施力度,控制捕撈規模。同時,為了保障漁民生存發展的權益,應著力拓展海水養殖和遠洋漁業兩個重要領域:一方面利用灘涂、圍塘、海灣養殖魚蝦蟹貝,發展深水網箱等設施化養殖,打造大黃魚、對蝦、梭子蟹、貽貝等特色水產品養殖基地;另一方面,加快組建遠洋捕撈船隊,培育遠洋捕撈企業,建設國家遠洋漁業基地,積極發展魷魚、金槍魚、秋刀魚、磷蝦等海洋捕撈。在海洋捕撈和海水養殖的基礎上,把水產品精深加工作為主攻方向,以海洋食品加工為主,以海洋生物醫藥為拓展方向,進一步延伸海洋漁業產業鏈,提高海產品附加值和產業競爭力。
(四)拓展海洋服務業和海洋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空間
從海洋產業的整體性、系統性考慮,構建完善的產業體系不但要圍繞重點產業和特色優勢產業發力,還需要著眼長遠發展進行前瞻性的謀劃布局。習近平同志在闡釋浙江海洋經濟強省戰略時,要求“積極拓展海洋服務業”“培育壯大海洋高新技術產業”。海洋服務業是為開發海洋提供支持的海洋第三產業,包括海洋教育與科技創新服務、海洋信息服務、海洋旅游、航運服務、涉海金融、海洋公共管理服務等。在建設海洋經濟強省的戰略背景下,浙江必須把海洋服務業作為重要的拓展方向,實現海洋產業結構的高度化、合理化。此外,隨著新一輪科技革命的深入發展,生物技術、信息技術、能源技術、海洋空間技術和裝備制造技術日益成熟,為海洋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發展提供了強大的支持,海洋可再生能源、海洋生物醫藥、海水淡化及綜合利用、海洋新材料等新興產業必將成為熱點。浙江海洋經濟強省建設必須著眼未來發展趨勢,加大研發投入和政策支持力度,從海洋教育、科技創新、產業示范和商業化應用等方面著手進行戰略布局,為培養海洋新興產業集群創造良好的發展環境。

二、浙江建設海洋經濟強省的經驗啟示
(一)堅持戰略引領
2003年以來,浙江堅持把“海洋強國”“八八戰略”和“海洋經濟強省”戰略作為引領浙江海洋經濟發展的總方略,堅持“一張藍圖繪到底”,全力做好經略海洋大文章,海洋經濟綜合競爭力大幅提升。充分發揮區位、資源、生態、文化和經濟體制等各方面優勢,主動把握海洋強國、長三角一體化和“一帶一路”建設的戰略機遇,著眼保障國家資源能源安全、高水平對外開放、陸海統籌發展等戰略需要,著眼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革命發展趨勢,前瞻性謀劃海洋經濟發展方向,相繼承擔了建設海洋經濟發展示范區、國家級群島新區、浙江自由貿易試驗區、江海聯運服務中心等一系列國家戰略,在國家發展大局中充分展現了浙江的使命擔當。
(二)突出發展重點
浙江在建設海洋經濟強省過程中,一方面,注重從整體發展的角度優化陸海生產力布局,通過“山海協作”推動沿海地區和內陸均衡發展,系統構建海洋產業體系。另一方面,突出重點地區和重點領域,合理配置經濟資源,制定針對性的產業政策,重點打造海洋特色鮮明、海洋產業集聚的高能級發展平臺。發揮寧波、舟山海洋經濟核心區的輻射帶動作用,以聯動建設海洋中心城市為目標,引領現代海洋產業發展示范區發展,形成“一核兩翼三圈九區多島”的海洋經濟總體發展格局。把港口建設和管理體制調整放在優先位置,以“統一規劃、統一品牌、統一建設、統一管理”為導向,率先推動省域內港口整合,實現了全省海港一體化體制機制的重大突破,創造了海港一體化改革的“浙江樣板”。
(三)堅持對內對外雙向開放
海洋是國際貿易的主通道,是連接國內外市場的紐帶,這決定了海洋經濟具有非常鮮明的開放屬性。浙江在海洋經濟強省建設中,著眼高水平利用國際國內兩個市場、兩種資源,注重對內對外雙向開放,對于浙江率先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發揮了重要作用。對內開放方面,浙江把海洋定位為長三角經濟圈對外開放的共同通道,把沿海港口城市作為參與長三角城市群、長三角區域一體化和長江經濟帶等多層次區域發展戰略的重要依托,積極促進區域間資源共享和優勢互補,通過江海聯運將寧波舟山港腹地延伸至長江中上游,并在產業發展、基礎設施聯通、科技創新、生態保護和體制機制對接等方面與周邊省市展開深度合作,極大拓展了浙江發展空間。同時,浙江充分發揮寧波舟山港國際航運樞紐優勢,以建設自由貿易試驗區為著力點探索制度型開放新途徑,積極參與“一帶一路”倡議,參與大宗商品全球資源配置的能力大幅提升。
(四)堅守海洋生態底線
保護海洋生態環境是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推動經濟社會綠色發展的重要內容。浙江堅持海洋產業發展規模、速度與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相適應,堅持海洋資源開發利用與海洋生態環境保護相統一的總體要求,一方面大力調整海洋捕撈結構,強力推動傳統海洋產業轉型升級,加強海洋生態環境保護與修復;另一方面,在布局臨港工業的過程中堅守生態底線,堅持有所為有所不為,拒絕低水平重復建設和嚴重影響環保的產業,重點引進符合國家政策導向、符合浙江經濟轉型發展需要的產業項目,海洋經濟可持續發展能力不斷增強。(作者:顧自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