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當前各地評估工作現狀和存在的問題,文章系統梳理了規范的委托評估流程,并以2023年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制定并發布的《政府投資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寫通用大綱(2023年版)》為遵循,結合農業建設項目特點,構建了參考評估指標體系,提出了相應的政策建議,如完善細化規章制度、靈活調整評估流程、優化指標體系及權重等,以期能夠促進中央預算內投資農業建設項目評估工作質量提升。
一、中央預算內投資農業建設項目評估指標體系構建
2023年3月,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制定并發布了《通用大綱》,明確政府投資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原則上應按照《通用大綱》進行編寫。在中央預算內農業投資項目立項評估過程中,根據《通用大綱》的要求,充分考慮農業項目特點,構建評估指標體系。
1.1 評估指標內容及權重 評估指標分為三級,包含3個一級指標,9個二級指標,39個三級指標(見表1)。其中:一級指標項目建設必要性權重為0.3~0.4,包含規劃政策符合性、單位業務范圍匹配性、需求可靠性3個二級指標,具體細化為8個三級指標;一級指標建設方案可行性權重為0.5~0.6,包含要素保障性、工程可行性、運營有效性、財務合理性、影響可持續性5個二級指標,具體細化為28個三級指標;一級指標風險可控性權重為0.1~0.2,下設風險管控方案1個二級指標,具體細化為3個三級指標。3個一級指標權重合計為1.0,全部二級指標和三級指標均采取評分制,各一級指標所屬的二級指標合計100分,指標體系給出各指標滿分參考值。


1.2 評估得分的確定 項目評估評分方法為:三級指標由專家根據現場踏勘結合可研報告書面材料審查情況直接打分,三級指標得分直接匯總得出所屬二級指標評分,一級指標下設二級指標評分匯總數乘以權重后得出一級指標得分,3個一級指標得分加總即為項目評估得分。綜合評估得分計算法:
二級指標得分=Σ所含有的三級指標得分
一級指標得分=Σ所含有的二級指標得分×一級指標權重
綜合評估得分=Σ一級指標得分
對于非競爭性項目,評估得分必須在60分以上方可立項,競爭性項目則根據得分排序確定,且應保證立項項目得分不低于60分。
二、中央預算內投資農業建設項目評估政策建議
為進一步規范中央預算內投資農業建設項目評估工作,確保評估結果科學、客觀,從源頭把好投資審核關,更好發揮中央預算內投資效益,提出以下建議。
2.1 完善細化規章制度 農業農村部制定中央預算內農業投資各專項管理辦法,明確各專項不同重大工程支持內容、支持主體、申報審批要求等關鍵要素,作為各地開展相關項目管理的遵循。各省農業農村部門根據當地實際,細化出臺各類項目前期申報、評估和審批工作規程,作為各類評估主體開展工作的具體依據。
2.2 靈活調整評估流程 文章提出的評估流程適用于建設內容相對簡單、相關情況較為清晰的項目,在實際工作中可根據評估方式、項目繁簡程度適當調整,如對建設項目環境要求較高、現場情況復雜的項目應增加現場踏勘環節,對競爭較為激烈的項目可增加建設單位現場答辯環節,對必要性強、需求非常急迫的應急項目可適當簡化流程。
2.3 優化指標體系及權重 在實際評估工作中,不同重大工程投資側重點不同,要根據不同專項特點,優化調整一級指標權重,可對二級、三級指標進行細化,并根據項目具體情況增減指標并優化調整各指標滿分值。此外,可根據專項投資特有要求,設置一票否決項,對一票否決項不設分值權重,如不滿足則直接否決,相關條件具備后再對其他指標進行評估賦分。(作者:王艷霞 譚瑤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