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考察江蘇省泰州市的產業實際,主要方面是太陽能光伏、節能裝備制造、儲能電池、環保裝備制造、智能電網配套、新能源汽車等,其中一些產業目前只有少數企業,有待進一步發展。總結出泰州新能源產業發展存在的若干問題及原因,下面進行詳細講解:
一、泰州市新能源產業發展存在的問題
總體來看,近年來泰州市新能源產業發展勢頭不錯,但也面臨著不少問題與不足。
1.1 產業結構層次不高
用于鋰電池生產的正極材料、負極材料、電解液等關鍵材料卻很少有企業涉及,電池行業企業主要集中在生產制造環節,產品主要集中在電池模組、電芯方面;我市光伏產業主要集中在毛利率最低的中游,大約有近八成產值規模;節能裝備領域產品種類較少,且高度集中在電機、制冷設備等少數領域,產品雷同度大,同質化競爭激烈,高效工業鍋爐、半導體照明等具有市場前景的領域發展不足;環保裝備產業大型集團和龍頭型企業。
2.2 產業項目集聚不強
產業規模整體偏小,全市規模以上節能與新能源企業的銷售、利稅,僅占全市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總產值的6%和4%左右。新能源產業龍頭企業較少,難以形成帶動效應。儲能和動力電池領域,從已有情況來看,集聚優勢并不明顯。環保裝備企業分布廣泛,未形成明顯的集聚優勢,空間集聚度不高。
3.3 產業融資渠道不暢
新能源產業由于產業研發周期長、資金需求量大、投資回報慢,社會資本、風投機構對該產業缺少投資熱情。受信貸政策影響,企業存量貸款被大幅壓縮,流動資金不足影響企業的盈利能力,甚至決定企業的生死存亡。由于節能與新能源產品種類不齊全,技術更新不夠快,競爭力不強,一旦市場需求發生變化,將面臨較大風險。例如新能源汽車補貼的大幅度退坡,對我市動力電池生產企業造成較大影響,智航新能源、春蘭清潔能源等企業銷售收入降幅較大。
3.4 科技創新能力不夠
全市新能源企業普遍存在重效益、輕研發,科研投入偏少,研發機構層次較低,核心技術、關鍵技術比較缺乏。目前,以制造環節為主,整個產業鏈創新能力不足。高端研究院所、企業技術/工程中心建設也相對滯后,僅有3家省級創新平臺和2家市級創新平臺。

二、泰州市新能源產業存在問題的原因
目前,泰州市沒有針對新能源產業專門出臺政策措施,但是在一些支持實體經濟發展、促進企業轉型升級的文件中涵蓋了新能源產業,應該說是一種普惠制度,沒有根據新能源產業的特殊情況,推出一些具體可行的措施。
2.1 重視程度有待提升
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發展離不開政府的推進支持,泰州市雖然比較重視新能源產業的發展,但是在系統化的組織推進上存在不少薄弱環節。部分地區和部門對新能源產業發展的重視程度不夠,認為產業發展完全是市場行為,不需要過多的政府干預,因此對新能源產業的發展情況、存在問題、未來路徑等研究不深不透,導致地區新能源產業發展缺乏正確導向。體制機制有待健全,全市“一盤棋”的格局還沒有形成,各個市(區)都有各自的產業規劃和發展方向,一定程度上存在“各自為政”、上下不同步的問題。沒有建立上下一體的工作推進機制。各個產業園區定位不清晰,規劃不統一,存在無序競爭的現象,對落戶的項目沒有進行篩選比對,造成產能過剩、重復建設、企業項目層次較低的現狀。
2.2 資金支持能力不強
泰州市針對新興產業制定了一些政策措施,但都是將新興產業作為整體來考慮的,實行普惠政策,沒有針對新能源產業單獨制定政策。目前,泰州市已有了支持三大戰略性新興產業(節能環保與新能源產業作為三大產業之一)的相關政策,其中雖然設立了三大產業政府獎勵基金、產業引導基金、信用擔保基金等政策,但由于政策實施細則尚未制定出臺,政策還未正式施行,新能源產業缺乏資金投入問題仍然存在。泰州市新能源企業大部分屬于中小微企業,還處于發展初期階段,很難達到銀行設定的基本融資要求,隨著近幾年光伏產能過剩,一些商業銀行采取抽貸壓貸,導致原本沉淀在新能源領域的資金越來越少。新能源企業直接融資主要有兩個渠道,一個是股票融資,但由于發行新股的要求比較高,監管非常嚴格,一般性企業很難有機會通過資本市場融資;另一個是風險投資,一般情況下也很難獲得投資機構的青睞。
2.3 公共服務體系不全
雖然近年來泰州市新能源產業發展態勢不錯,但是服務產業發展的公共服務體系還不健全,與產業發展的步伐不一致。在《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扶持中小企業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泰政辦發〔2018〕138號)等文件中雖然指出要加大公共服務體系建設,但是沒有明確的措施,還停留在文件層面。一是高端人才缺乏。泰州光伏企業中,國家千人專家僅有2名,省級雙創專家僅有3名,多家龍頭企業的規模擴張及智能化改造使其對懂設備、能操作、能維護的高端人才和技術人才需求旺盛,人才缺乏特別是高端人才缺乏,業已成為制約企業發展的重要因素。二是科技創新落后。目前,大部分企業以制造為主,產業鏈的高端設計、前端研發相對比較缺乏,整個產業鏈創新能力不足。高端研究院所、企業技術工程中心建設也相對滯后,僅有3家省級創新平臺和2家市級創新平臺。政府在推動技術創新方面工作有欠缺,政產學研合作的力度還不夠。
2.4 風險防控意識不強
地方政府對產業發展的政策支持是一個復雜、動態、平衡的決策過程,在起到積極作用的同時,可能會有一定的盲目和滯后,導致“政策失靈”的現象。從全國范圍來看,新能源產業項目折戟情況頻現,從我市來看,一些企業面臨著巨大的風險。由于節能與新能源產品種類不齊全,技術更新不夠快,競爭力不強,一旦市場需求發生變化,將面臨較大風險。例如2019年新能源汽車補貼繼續大幅度退坡,該政策的實施對我市動力電池生產企業造成較大影響,智航新能源、春蘭清潔能源等企業銷售收入降幅較大。因此,地方政府在思考新能源產業政策支持時,不僅要關注如何促進企業更健康更持續的發展,還要從全局的視角出發,多方考量產業發展的潛在風險,從而實現高質量的發展。(作者:肖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