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國外PPP模式發展歷程及現狀
根據PWF的數據,1985-2011年,全球基礎設施PPP名義價值為7751億美元,其中,歐洲處于領先地位,大約占全球PPP名義價值的45.6%,接下來是亞洲和澳大利亞,所占份額為24.2%,墨西哥、拉丁美洲和加勒比海地區三者合計占11.4%。美國和加拿大所占的份額分別是8.8%、5.8%,非洲和中東地區PPP名義價值為315億美元,占全球份額的4.1%。
需要注意的是,PPP作為傳統交付模式的一種補充,僅在能夠更好的實現物有所值的情況下才得以使用,在公共投資中的比例只占一小部分。從下表可以看出,即便是PPP運用較為成熟的英國、澳大利亞等國家,PPP投資占公共投資的比例也不超過15%。澳大利亞有約50%的基礎設施由私營部門交付,但只有約10%-15%是通過PPP方式提供。
二、國際PPP項目運營模式及融資模式
與其他運作模式相比,PPP模式有顯而易見的優點:公共部門和私人部門可以發揮各自優勢,充分利用有限資源,建立長期合作關系實現共贏;可以彌補公共部門資金不足的缺陷;節約管理成本和資金成本,提高建設和運營效率;提升基礎設施建設和服務水平。但PPP模式又是一個十分復雜的系統工程,參與者眾多,組織結構和形式非常復雜,需要牽頭人有很高的協調組織能力;同時PPP模式一般周期較長,前期需要收集和分析大量的數據和資料以識別項目各階段的風險,對風險分擔機制要求很高。從國際PPP的實踐來看,PPP項目成功的核心在于三點:契約精神、風險共擔和利益共享。本部分將從運營模式、融資模式的角度,并結合案例對國際通常采用的PPP模式進行討論。
三、對中國開展PPP模式的啟示
1.合理的風險共擔機制。對任何一個PPP融資項目來講,風險存在于項目設計、建設、運營管理的全過程。政府部門和私人部門都需要充分了解項目風險,在項目伊始便應最大可能的預測未來風險并提出應對方案。對于不可預知的風險需要設定相應的調節機制。
2.公平的利益分配機制。PPP模式比較復雜,涉及到多方利益,協調利益分配是實施PPP項目的關鍵。公私雙方不僅需要充分協商,就特許經營合同中的利益分配問題達成共識,以規避合作過程中因利益分配不均而產生的風險;而且還要能夠提出讓彼此均認可的利益分配方案,這是促進PPP項目雙方積極合作的源動力。如果收益分配結構不當,就會損傷合作雙方的積極性,從而導致項目合作破裂。
利益分配機制設計好后,還需要政府和私人部門簽訂完善的協議來約束雙方行為。同時,法律層面還需要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規保障私人部門利益。PPP項目通常前期投資額高,回報周期長,影響項目的因素多,收益不確定性大。如果沒有相應法律、法規保障私人部門利益,PPP模式難以有效推廣。通過立法等形式,對私人部門利益予以保障,才能吸引更多社會資本進入。
3.契約精神。政府重合同、守信用的契約精神是PPP成功關鍵,是消除社會資本顧慮的首要條件。
所謂契約精神,是指商品經濟所派生的契約關系及其內在原則,是一種平等、尚法、守信的品格,其主要特征除了表現為選擇締約方的自由,還隱含著契約各方的地位平等。PPP項目需要政府與企業長達十幾年甚至數十年的合作,政府要樹立契約精神,嚴格按契約規則辦事。國外很重視PPP合同范本的制定,監管有效與否的關鍵在于合同規定的明確程度,在特許權協議中詳盡規定應承擔的責任與義務、風險應對及違約處理事項,強化涉及公私方的利益條款,一旦出現問題可依章辦事。
中國地方政府部門在以往的PPP項目執行過程中暴露出的執行力弱、缺乏契約精神是頭等問題。“合同是張紙,簽完隨時改”,政策隨意性風險非常大。這種政策不確定性風險是PPP模式的毒瘤。PPP模式若要成功推進,中國政府必須改變以往缺乏契約精神的情況,必須有一個透明公開、可預期的政策制度安排,重合同、守信用、契約精神是PPP模式的最佳環境。
4.政府監管。政府監管也是政府和私人部門合作關系中的重要內容。倫敦地鐵項目失敗原因之一便是政府監管不力。由于私人部門在運營方面有先天的信息優勢,在項目需要進行重大調整(如改變融資結構)時,政府部門往往面臨信息不對稱的尷尬境地。因此要求政府必須在全項目周期對其進行監管,以掌握項目運營信息。此外,由于PPP項目提供的是公眾產品和公眾服務,而資本的天性是逐利,這也要求政府通過監管來督促私人部門提高服務水平。
監管方式可以是直接進行監管(包括聘請第三方專業機構進行監管);也可以通過績效考核的方式進行監管,如根據私人資本提供的服務水平來決定補貼金額等。監管需要政府對項目的實際運營具有一定參與,了解項目運營情況、遇到的困難,從而對政府的管理和專業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中國政府需要加快政府職能轉變,從以往與私人部門合作中的主導地位退出,減少對微觀事務的干預,騰出更多的精力放到規劃和監管上。
5.確保私人部門盈利但不暴利。確保私人部門的利益是吸引投資者的關鍵,政府部門一方面要保持項目回報率的吸引力,另一方面要考慮到整體回報率不能過高。在純公益性項目或準公益性項目中,由于沒有收入或收入不能彌補投入成本,政府應該給予私人部門以補貼;在項目之初,政府部門和私人部門會對收益有預期,當實際運營中收益不達預期時(如法西高鐵項目),政府部門應按承諾給予補貼。
另一方面,政府部門應通過相應機制設計約束私人部門的過高收益。私人部門過高收益一方面體現在運營中獲得超額收益:如果是由于補貼標準過高,應適當調低補貼金額;如果是由于運營商提高生產效率,可以允許其享受3-5年的超額收益以作為提高生產力的獎勵。過高收益還體現在存量項目的溢價轉讓,導致使用者付費價格面臨上調壓力從而侵害公眾利益。政府部門應制定相關約束條件限制存量項目的溢價轉讓。
6.設立國家PPP基金。PPP基金可以通過債權、擔保、股權等形式,為難以獲得市場融資的PPP項目提供資金支持,在項目條件改善后擇機退出。亞行已經資助印度、印尼、菲律賓等國家成立PPP基金和項目開發基金,積極分享成立與運營PPP基金和項目開發基金的國際經驗。PPP基金的主要作用是通過股權投資,解決項目初期遇到的資金難題,同時起到撬動社會資本的作用。PPP基金的另一重要作用是尋找適合的PPP項目。因為在多數情況下,一個國家的社會資本量是非常充裕的,資金并不是難題,難題在于缺乏可行的PPP項目。在條件和時間成熟時,還可以考慮設立地方PPP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