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廣東省出臺了促進農村電子商務發展的實施方案,并結合實際,制定了四條保障措施:
一是建立健全市場監管體系。
加快建立農村電子商務行業規則體系,與農業質量檢測監測系統實現有效對接。完善省級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臺,強化全過程管理。加大對農村電子商務的監管,構建農村電子商務經營和消費主體糾紛投訴與調解處置機制,引導企業誠信生產經營。加大對網絡涉農產品違法案件查處力度,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建立健全適應農村電子商務發展的農產品質量分級、采后處理、包裝配送等標準體系。 加強農村電子商務統計監測,建立完善相關統計體系和數據庫,規范統計口徑,為企業經營與政府監管提供數據支撐。
二是提升金融服務水平。
鼓勵和支持金融機構與農民專業合作社等組織合作,開發適應農村電子商務發展需求的惠農金融服務產品,創新農村電子商務投融資機制,簡化貸款手續。加快各地縣級綜合征信中心和農村電子商務信用體系建設,支持金融機構與第三方電商企業合作利用電子商務綜合服務平臺數據資源,科學評估企業經營狀況, 防范信貸風險。鼓勵金融保險機構搭建農村電子商務創業貸款信用保證保險渠道,探索開發涉及質量、災害等因素的農產品電商保險。支持金融機構加強支付工具的研發創新,便于農產品交易線上和移動支付。
三是落實相關扶持政策。
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扶持農村電子商務發展的各項政策,統籌省級財政資金,重點支持創建國家和省級農村電子商務示范基地、示范企業、產業園區和涉農電子商務平臺。制訂差異化扶持政策,加大對粵東西北地區農村電子商務扶持力度。把電子商務納入新時期精準扶貧、精準脫貧三年攻堅部署,積極推進“互聯網+精準扶貧”農村電子商務扶貧項目,鼓勵引導電商企業建設貧困地區, 尤其是原中央蘇區、 革命老區和少數民族地區特色農產品網上銷售平臺,提升貧困地區運用電子商務創業增收能力。
四是加強人才培養和宣傳。
完善農村電子商務人才培養機制,將培訓工作納入省級培訓工種范圍,并給予資金補助。 鼓勵全省高校、職業院校與電商企業合作探索農村電子商務人才培養長效對接機制。 鼓勵各地組織形式多樣的農村電子商務培訓, 加快引進一批農村電子商務中高端人才。 制訂“電子商務進農村”宣傳計劃,充分發揮媒體作用,著力營造有利于促進農村電子商務發展的輿論氛圍。 支持國內知名電商企業在農村開展主題宣講和體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