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委與部門
國家與省級發展改革委、林草主管部門。
(二)政策內容摘要
《森林草原資源培育工程中央預算內投資專項管理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林草局,2019年12月31日:本辦法適用于申請使用中央預算內投資的森林草原資源培育工程建設項目,包括重點防護林及綠化、退耕還林還草、天然林資源保護、退牧還草等工程,具體項目類型和支持范圍可視情況作必要調整。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2019年12月31日)起施行,有效期 5 年,根據情況適時修訂調整。《重點防護林工程中央預算內投資專項管理辦法(試行)》(發改投資〔2016〕719號)、《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二期中央預算內投資專項管理辦法(試行)》(發改投資〔2016〕720號)同時廢止。

(三)支持項目
森林草原資源培育工程建設項目包括重點防護林及綠化、退耕還林還草、天然林資源保護、退牧還草等工程。
中央預算內投資對森林草原資源培育工程實行定額補助政策,具體補助標準為:營造林工程,中央補助標準為人工造喬木林 500 元/畝、人工造灌木林 240 元/畝、封山育林 100 元/畝、飛播造林160 元/畝、退化林修復 500 元/畝;天然林后備資源培育工程,中央補助標準為補植補造和改造培育 300 元/畝;退耕還林還草工程,中央補助標準為退耕還林種苗造林費 400 元/畝、退耕還草種苗種草費 150 元/畝;退牧還草工程,中央補助標準為圍欄建設青藏高原區 30 元/畝,其他地區 25 元/畝;退化草原改良 60 元/畝;人工種草 200 元/畝;黑土灘治理 180 元/畝;毒害草治理 140 元/畝;舍飼棚圈 6000 元/戶;其他工程,依據相關建設規劃批準的投資標準執行。
(四)申報條件
對于其他中央投資已支持的建設內容,不得從本專項重復申請投資。項目單位是企業的,要認真審核項目單位征信情況,不予支持已被納入“黑名單”的嚴重失信企業。
(五)申報窗口及資料
1、申報資料
年度投資計劃申請報告包括項目的規劃依據、前期工作批復情況、年度投資需求、建設內容、績效目標等,落實項目(法人)單位及項目責任人、日常監管直接責任單位及監管責任人,并在國家重大建設項目庫內完成推送。報告文件中應明確“經認真審核,所報投資計劃符合我省(區、市)財政承受能力和政府投資能力,不會造成地方政府隱性債務”。
明確建設內容、建設規模、建設地點、投資概算及來源、完成時限,并達到規定的工作深度。規劃(方案)任務、上一年度項目實施情況、以往年度建設績效、
2、申報窗口
省級發展改革、林草主管部門。重大建設項目庫。
中機院專注于行業研究咨詢近20年,提供項目策劃、項目可研、項目申報咨詢(中央預算資金、超長期特別國債、政府專項債、農林扶持)、EOD項目全流程、片區投融資規劃、區域綜合開發、老舊廠房更新、央企重大投資咨詢、政府化債、雙碳咨詢、產業服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