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組織編報節能降碳和污染治理專項2025年中央預算內投資計劃草案的通知》 (發改辦環資〔2024〕744號)要求及2024年4月8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了最新《污染治理中央預算內投資專項管理辦法》。本專項重點支持城鎮環境基礎設施建設、重點行業清潔生產改造、重點領域環境治理、水污染治理和節水等方向,那么,對于“重點領域環境治理”方向,具體重點領域環境治理項目可以獲得中央預算資金支持呢?下面就跟中機院項目申報組一起來看看吧!

一、支持方向
1.土壤重金屬污染治理:針對土壤中的重金屬污染問題,支持相關治理項目的實施,以改善土壤環境質量。
2.細顆粒物和臭氧協同治理:針對大氣中的細顆粒物(如PM2.5)和臭氧污染問題,支持協同治理項目的開展,提高空氣質量。
3.新污染物治理:新污染物包括內分泌干擾物、藥品與個人護理用品、全氟化合物等,這些污染物對環境和人體健康具有潛在危害。支持對新污染物的治理項目,從源頭上減少其排放和影響。
4.國家批復的園區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鼓勵和支持園區環境污染治理采用第三方治理模式,提高治理效率和效果。
補貼比例
按東、中、西和東北地區分別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40%、60%、70%、70%控制,單個項目支持資金原則上不超過1億。其中,西藏及四省涉藏州縣、南疆四地州、甘肅臨夏州、四川涼山州、云南怒江州等地區項目原則上全額補助。單個項目支持資金原則上不超過1億元。
二、申報條件
項目符合性:申報項目必須屬于中央預算內投資支持的重點領域環境治理范疇,如土壤重金屬污染治理、細顆粒物和臭氧協同治理、新污染物治理以及國家批復的園區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
前期手續完備:項目需完成相關前期工作手續,包括項目規劃許可、用地審批、節能審查、環評等,并已通過全國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國家重大建設項目庫)完成審批(核準、備案)。
建設條件落實:項目的主要建設條件需基本落實,包括項目資金來源渠道和方式等,確保項目在申報資金當年度能夠開工。
信用狀況良好:項目單位未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具備良好的信用記錄。
未重復申報:項目未申請、使用國家發展改革委其他專項中央預算內投資或其他中央資金。
三、申報流程
項目準備:項目單位根據實際需求,編制項目資金申請報告,包括項目基本情況、建設內容、投資估算、資金保障情況、實施進度、績效效果等,并附相關附件。
逐級上報:項目單位按程序向項目匯總申報單位報送項目資金申請報告,由省級發展改革部門負責投資計劃的匯總申報、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
審核評估:省級發展改革部門對申報項目進行審核,必要時可采取第三方評估、行業部門聯審等方式進行審核。國家發展改革委將委托第三方評估機構對資金申請報告進行經濟技術性等評估。
資金下達:經審核評估符合條件的項目,將納入中央預算內投資計劃,并下達投資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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