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的指導意見》和《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建委關于推進海綿城市建設工作方案的通知》,天津市規劃局高度重視,在規劃編制和實施中積極推進本市海綿城市建設工作。
——在建筑工程規劃管理方面,印發了《市規劃局關于推動海綿城市、綠色建筑和裝配式建筑有關工作的通知》(規建字﹝2017﹞176號),要求在辦理建設項目(建筑工程類)的選址意見書(規劃條件)時,各級規劃審批部門必須針對海綿城市的建設要求一并書面函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意見,并將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回復函件作為規劃許可的前置條件。各級規劃審批部門應將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回復函件分別作為選址意見書(規劃條件)、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附件。
——在總體規劃修編中,將海綿城市專項規劃與天津市城市總體規劃修編方案進行充分銜接,編制專題章節,統籌推進海綿城市示范區建設,推進解放南路地區和生態城等11個海綿城市示范區建設,遠期逐步擴展至全市域。同時,要求各區規劃分局落實市域總體規劃要求,遵循海綿城市的低影響開發理念。
——在歷史街區保護規劃的14片歷史文化街區保護規劃通則中,要求所有建設項目須符合海綿城市相關要求,并按照市建委《關于在規劃條件中明確海綿城市相關建設指標的函》的要求,要求各規劃分局在對歷史文化街區范圍內建設項目核發規劃條件前,就海綿城市要求征求建設主管部門意見。
——在市政工程規劃管理方面,印發了《市規劃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市政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海綿城市規劃管理的通知》,要求在道路等占地類線性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各規劃審批階段均要提出按照《天津市海綿城市建設技術導則》進行建設。同時將《市建委關于加強海綿城市建設規劃管控工作的通知》印轉各區規劃審批部門,明確市規劃局將針對《通知》的內容和要求,對市政基礎設施建設項目落實海綿城市規劃管控工作開展專項督查。
下一步,市規劃局將配合市建委做好海綿城市建設專項規劃修編工作,在規劃編制時將海綿城市專項規劃成果納入城市總體規劃和控制性詳細規劃,嚴格落實空間管控要求和關鍵控制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