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8日,福建省住建廳印發《2018年福建省裝配式建筑工作要點》,公布2018年14項重點任務:
一是做好頂層設計,完善相關政策。提出要制定福建省實施《裝配式建筑評價標準》(GB/T51129-2017)規定,進一步細化全省裝配式建筑技術路線和發展時間表,先推廣成熟的構件,如梁、樓板等水平構件和內隔墻、外掛墻等非承重豎向構件,并在此基礎上總結經驗,推動豎向受力構件裝配式。專業技術人才多、科研能力強的大企業、大集團先行先試。
二是推動裝配式建筑項目建設。全年全省新開工建設裝配式建筑面積不少于600萬㎡,其中福州市240萬㎡、廈門市120萬㎡、泉州、漳州市各65萬㎡、三明、莆田、南平、龍巖、寧德市各20萬㎡、平潭綜合實驗區10萬㎡。
三是修訂裝配式建筑工程招投標活動指導意見。
四是加快建成產業基地。在實現全省基地全覆蓋的同時引導理性投資,支持對設計、生產、施工全過程具有較強統籌能力,有專業技術人才、有經濟實力的建筑業企業投資設廠。
五是推廣使用裝配式建筑部品部件。
六是加快技術標準體系建設。鼓勵行業社團和企業編制團體標準和企業標準,增強標準有效供給。
七是促進綠色發展。
八是創新研發設計方式。
九是提升裝配施工水平。鼓勵施工企業及時總結裝配式建筑施工技術,特別是施工安裝成套技術、安全防護和質量檢驗技術,組織編制施工工法。
十是推行信息化管理。
十一是強化示范引導。
十二是推進建筑全裝修。
十三是加強宣傳培訓力度。
十四是建立保障和考核督查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