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我國生產性服務業保持了平穩較快的增長勢頭,涌現出了一些新興業態和新增長點,產生了良好的經濟效應和社會效應。不過,從總體上看,我國生產性服務業的發展質量不高,國際競爭力不強,結構不合理,是我國產業發展鏈條上的薄弱環節,對相關產業發展、資源有效配置和價值創造的促進作用尚未充分發揮出來。究其原因,關鍵在于我國生產性服務業體制機制改革進展緩慢,對外開放程度較低,發展動力和發展活力不足。
國務院近日印發的《關于加快發展生產性服務業 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升級的指導意見》,對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加強政策創新做了總體部署,力求為生產性服務業發展創造良好環境,最大限度地激發企業和市場活力,加快重點領域生產性服務業發展。在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和擴大開放等方面,《意見》推出了許多具有突破性的政策措施。
一是放寬生產性服務業的市場準入。長期以來,我國生產性服務行業的市場準入門檻高,前置審批和資質認定項目過多,一些行業因為事實上的進入壁壘導致內資、外資難以進入,限制了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的發展,也與產業發展的客觀規律相違背。針對上述問題,《意見》提出,進一步放開生產性服務業領域市場準入,營造公平競爭環境,不得對社會資本設置歧視性障礙,鼓勵社會資本以多種方式發展生產性服務業;進一步減少生產性服務業重點領域前置審批和資質認定項目,由先證后照改為先照后證,加快落實注冊資本認繳登記制。
二是大力推進投融資體制改革。生產性服務業是典型的“輕資產”行業,行業內的企業通常以擁有技術、人才、管理經驗、知識產權、營銷網絡、商業模式等新型生產要素和無形資產為主,廠房、機器設備等固定資產所占比重較小。生產性服務企業在“輕資產經營”模式下缺乏可供抵押融資的固定資產,知識產權質押政策目前尚處于試點階段,生產性服務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申請貸款手續煩瑣,成功率低,籌融資較為困難。為加強金融支持生產性服務業發展,《意見》推出了一些有力措施,比如,支持節能環保服務項目以預期收益質押獲得貸款;研究制定利用知識產權質押、倉單質押、信用保險保單質押、股權質押、商業保理等多種方式融資的可行措施;建立生產性服務業重點領域企業信貸風險補償機制;根據研發、設計、應用的階段特征和需求,建立完善相應的融資支持體系和產品。
三是完善促進生產性服務業的稅收政策。近年來,我國營改增試點效應明顯,稅制改革紅利不斷釋放,促進了生產性服務業發展。在此基礎上,《意見》根據我國生產性服務業發展的具體情況,對我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條件和程序進行了補充和調整,規定研發設計、檢驗檢測認證、節能環保等科技型、創新型生產性服務業企業,可申請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享受15%的企業所得稅優惠稅率。《意見》還提出,研究適時擴大生產性服務業服務產品出口退稅政策范圍,制定產品退稅目錄和具體管理辦法。
四是加大對企業走出去的政策支持力度。在經濟全球化日益深入的背景下,我國生產性服務業的發展面對的是全球競爭。促進我國生產性服務企業“走出去”,使其全面融入國際服務產業鏈條中,是提升我國生產性服務業國際競爭力的戰略選擇。《意見》加大了對生產性服務企業走出去的政策支持力度,具體政策有:鼓勵有條件的企業依托現有產品貿易優勢,在境外設立分支機構,大力拓展生產性服務業發展空間;簡化境外投資審批程序,進一步提高生產性服務業境外投資的便利化程度;鼓勵企業利用電子商務開拓國際營銷渠道,積極研究為符合條件的電子商務企業、快遞企業提供便利通關措施;加快跨境電子商務通關試點建設;鼓勵設立境外投資貿易服務機構,做好境外投資需求的規模、領域和國別研究,提供對外投資準確信息,為企業“走出去”提供咨詢服務。
五是優化生產性服務業用地制度。在工業化進程中,生產性服務企業獲得土地的成本相對較高,并且很難通過“招拍掛”方式獲得土地。《意見》著力優化生產性服務業用地制度,要求合理安排生產性服務業用地,促進節約集約發展;鼓勵工業企業利用自有工業用地興辦促進企業轉型升級的自營生產性服務業;選擇具備條件的城市和國家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區域,鼓勵通過對城鎮低效用地的改造發展生產性服務業;加強對服務業發展示范區促進生產性服務業發展與土地利用工作的協同指導。
此外,《意見》還推出了深化體制機制改革的其他一些政策措施,比如建立完善主要以市場決定價格的生產性服務業價格形成機制,規范服務價格;加快落實生產性服務業用電、用水、用氣與工業同價,等等。這些都有助于增強我國生產性服務業的發展活力,充分釋放生產性服務業的發展潛力,推動我國生產性服務業提質增效升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