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戶區改造是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改善民生福祉的重要抓手,也是地方政府專項債券重點支持的公益性領域。2025年,國家進一步優化專項債政策,明確將棚戶區改造納入保障性安居工程重點支持范圍,重點支持在建收尾項目,適度支持新開工項目,以加快城市更新步伐、防范債務風險。根據財政部及國家發改委最新政策,棚戶區改造專項債資金需聚焦實物安置率、收益自平衡等核心指標,通過市場化融資機制破解資金瓶頸,確保項目可持續性。中機院爭資立項小組結合2025年政策動態,系統梳理棚戶區改造專項債申報全流程要點,為地方政府規范申報、高效利用資金提供參考。
一、主管部門
1.財政部門:統籌專項債額度分配、資金監管及償債計劃審核,省級財政部門負責全省項目申報統籌。
2.發展改革部門:審核項目與國家規劃、年度投資計劃的契合度,牽頭項目儲備庫管理,重點核查項目合規性及收益可行性。
3.住建部門:作為行業主管部門,負責改造方案技術審查、實施進度督導及安置標準制定,確保項目符合棚改政策要求。
4.自然資源部門:核實用地性質及規劃許可,確保改造不涉及違規用地,優先支持存量土地盤活項目。

二、政策內容
1.支持重點:
-在建收尾項目:優先支持已開工且實物安置率≥80%、安置房主體結構完工≥50%的項目,債券資金用于工程尾款支付及配套設施建設。
-新開工項目:適度支持納入省級棚改計劃的新項目,要求取得立項批復、用地預審等核心手續,且需明確安置戶數(如“改造戶數≥1000戶”)。
2.資本金政策:允許專項債資金作為項目資本金,比例上限提升至25%(部分高風險地區限制為20%),支持范圍擴展至安置房建設、配套基礎設施等領域。
3.收益機制:鼓勵通過安置房銷售收入、商業配套租金、停車費等方式覆蓋債券本息,支持“安置+商業”打包項目申報,收益覆蓋倍數需≥1.2倍。
4.負面清單:禁止用于房地產開發、土地儲備、樓堂館所及形象工程,高風險地區限制新開工棚改項目申報。
三、支持范圍
1.核心建設內容:
-安置房建設:新建或回購安置住房,明確建筑面積、戶型比例及交付時間。
-配套設施:供水、供電、道路、綠化、社區服務中心等公共設施建設。
-存量土地開發:支持騰退土地用于公益性設施或收益性項目(如停車場、便民市場)。
2.量化要求:需明確改造區域面積、涉及戶數、安置方式(貨幣/實物)及進度節點,例如“改造面積50萬平方米,安置居民3000戶,2025年底前完成主體封頂”。
四、申報條件
1.合規性要件:
- 納入省級棚改年度計劃,取得立項批復、用地預審、環評批復、安置方案批復等文件。
- 項目資本金比例≥20%(專項債作資本金時需符合行業規定)。
2.收益自平衡:項目收益需明確來源(如安置房銷售收入、配套商業租金),覆蓋融資本息≥1.1倍,并提供同區域同類項目收益案例支撐。
3.前期成熟度:在建項目需提供施工許可證及工程進度證明;新開工項目需完成初步設計并取得規劃許可。
五、審核要點
1.投向合規性:嚴格核查是否屬于棚改支持目錄,禁止捆綁商業地產開發或虛增安置規模。
2.收益測算合理性:審核收入來源的可行性(如安置房單價參照同地段商品房70%-80%)、成本測算的完整性(含拆遷補償、建安成本等)。
3.手續完備性:重點查驗用地手續(如《國有土地使用證》)、安置協議簽訂率(需≥90%)。
4.風險管控:高風險地區需額外提供債務化解方案,存量債務率超警戒線的區域限制新增申報。
六、申報窗口及流程
1.申報時間:
-提前批:每年11月10日-15日,重點支持續建項目;
-常規批:次年3月、6月分兩批次申報,新開工項目需在3月窗口提交。
2.流程步驟:
-儲備入庫:通過“國家重大建設項目庫”提交項目基本信息,取得儲備庫編碼。
-方案編制:編制《實施方案》《財務評價報告》《法律意見書》(即“一案兩書”),明確資金使用計劃及償債安排。
-省級評審:財政廳組織專家評審,重點審核收益覆蓋能力及風險緩釋措施。
-額度分配:省級統籌分配額度,優先支持手續完備、年內可形成實物工作量的項目。
七、資料清單
序號 | 資料名稱 | 要求說明 |
1 | 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 含發改部門批復文件 |
2 | 一案兩書 | 實施方案、財務評價報告、法律意見書 |
3 | 棚改專項規劃及年度計劃 | 省級住建部門批復文件 |
4 | 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 | 自然資源部門出具 |
5 | 安置方案及居民同意書 | 安置協議簽訂率≥90% |
6 | 資本金到位證明 | 銀行流水或財政資金撥付文件 |
結語
棚戶區改造專項債申報需緊扣政策導向,強化項目收益設計與風險防控。地方政府應提前謀劃項目儲備,完善居民安置協商機制,并通過多部門協同提升申報效率。2025年政策進一步向民生領域傾斜,建議各地優先推進在建項目收尾,審慎謀劃新開工項目,確保專項債資金“借得準、用得快、還得上”,助力城市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