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財政政策的逐步明晰,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的申報工作也迎來了新的調整與挑戰。今年,專項債的申報要求與流程相較于以往出現了哪些顯著變化?這些變化又將如何影響地方政府的融資規劃與項目實施?本文將深入剖析2025年專項債申報的新動態,為您揭示其中的關鍵要點與趨勢。
一、2025年專項債投向領域實行“新清單”
2019年起,我們通過“正面清單”明確專項債券投向領域,這些領域包括交通、市政和產業園區基礎設施、國家重大戰略項目等。
2025年由原來實行的“正面清單”管理,調整為“負面清單”管理,將無收益項目、樓堂館所、形象工程、政績工程、非保障性住房及土地儲備的房地產開發、主題公園、仿古城等商業設施及一般競爭性產業項目列入“負面清單”,清單外項目可申請專項債資金。這就給了地方政府更大的空間,可以結合當地實際來安排項目。

注意:專項債嚴禁用于經常性支出,如發放工資、養老金、支付單位運行經費及債務利息等。
二、2025年專項債用作項目資本金的領域增加了“新范圍”
從原來的17個行業增加到22個,新增了新興產業的基礎設施、衛生健康、養老托育、貨運綜合樞紐、城市更新等5個行業以及一些細分行業。

同時,以省份為單位,可用作項目資本金的專項債規模上限由25%提高至30%。范圍擴大了,規模占比也擴大了,這都有利于地方政府提高投資能力和推動經濟結構轉型。
三、2025年專項債項目審核實行“新模式”
下放專項債券項目審核權限,選擇部分管理基礎好的省份以及承擔國家重大戰略的地區開展專項債券項目“自審自發”試點,支持經濟大省發揮挑大梁作用。

試點地區以內項目申報流程
地方政府專項債券項目“自審自發”試點地區名單:北京市、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含寧波市)、安徽省、福建省(含廈門市)、山東省(含青島市)、湖南省、廣東省(含深圳市)、四川省、河北雄安新區等11個省市。
(1)試點地區滾動組織篩選形成本地區項目清單。
(2)省政府自行審批,并組織發行專項債券。
(3)項目清單同步報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備案。
(4)國家發改委、財政部會同有關方面,對試點地區進行實時動態監督,對發現的違法違規情況依法實施懲戒,情節較重的,停止試點。
試點地區以外項目申報流程
對于已通過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審核且需要續發專項債券的在建項目,打通在建項目續發專項債券“綠色通道”,無需重新申報,經省級政府審核批準后可直接安排發行專項債券,同步報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備案。新入庫項目建立“常態化申報、按季度審核”機制。
根據52號文的最新規定,各地專項債券項目經省級政府審核批準后,依托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兩部門信息系統常態化報送,其中,應在每年10月底前完成下一年度項目的集中報送,并在次年2月底、5月底、8月底前分別完成該年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全年項目的補充報送。兩部門全年向各地開放信息系統,每年3月、6月、9月、11月上旬定時采集地方報送數據,并于當月內下發審核結果。
四、2025年拓寬了專項債券償還“新來源”
允許地方在專項收入和對應的政府性基金收入之外,依法分年安排財政補助資金,以及調度其他項目專項收入、項目單位資金、政府性基金等收入,確保按時足額還本付息,實現省內各市、縣區域平衡,嚴防償付方面出現風險。
分年安排的專項債券項目財政補助資金
我國主要有兩大類專項補助資金,其中一個就是財政部牽頭安排的中央財政性專項資金。財政部會針對多個領域設立專門的財政補助資金,比如重大公共衛生服務補助資金。
如果某個醫院項目發行了政府專項債,同時又在年度內獲得了重大公共衛生服務補助資金,那么,按照新規定,這個醫院項目就可以用補助資金去償還專項債的本息了。
問個問題,重大公共衛生服務補助資金是什么性質的財政資金?
國家財政部的專項資金,是中央財政通過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用于支持特定領域的專項轉移支付資金。所以,財政補助資金屬于一般公共預算的范疇。
也就是說,52號文之后,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可以償還地方政府專項債了。
調度其他項目專項收入
原來專項債項目的償還來源僅限于項目本身產生的收入,以后,還可以調度其他項目的專項收入來償還,收益好的項目“救濟”收益差的項目。
這種“調度”在實務中會有一個前提條件,即使是“救濟”,也最好是同一個項目單位的項目。如果是不同項目單位的項目,甚至是不同區域的項目,會存在“利益沖突”的問題。
為什么我的項目收益要去“救濟”其他單位的項目?如果確有需要,財政部門要聯同項目單位去建立一種“風險共擔、收益共享”的機制來平衡。
項目單位資金
項目單位的自有資金拿來償還專項債本息無可厚非,相信原來很多項目單位已經這么操作過了。只是在52號文以后,大家可以光明正大這么干了。既然可以這么干了,項目單位應該要運用起來,后續自有資金有困難,找集團公司要些資金來支持。
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
注意:這里是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多了“預算”二字。
我國政府有四本收入賬,分別為:一般公共預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收入。
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包括我們前面說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是一個更大的范圍。
五、2025年對“借用歸還”全流程管理提出了“新要求”
專項債券資金全部實行專戶管理、專款專用,嚴防資金擠占挪用。規范新增項目的資產核算,明確行政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登記處理方式,分類管理存量項目資產,建立明細臺賬。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建立專項債券償債備付金制度,全部“自審自發”試點地區要加快建立償債備付金制度。支持提前償還債券本金,對收入狀況良好的項目,允許調整融資收益平衡方案,支持提前償還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