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村振興的核心在于產業振興,而產業振興需要空間保障。在城鄉深度對話的新時期背景下,鄉村產業存在跨界協同難、空間精準匹配難、產業落地生根難等困境。在產銷一體化、高效科技化、管理園區化、服務總部化、品牌標準化的產業迭代趨勢下,分析不同鄉村產業形態的空間特征,提出“功能小鎮-特色鄉村-農業產業協作園區”的三級產業空間組織模式。
產業振興是鄉村振興的首要任務與核心引擎。歷年的中央一號文件,均對鄉村產業給予了高度關注。一系列強農惠農富農政策出臺,給鄉村產業發展帶來一定的制度激勵效應,引發社會資本、外出精英、本地鄉賢等多元主體高度參與鄉村振興。鄉村產業也跳出了自給自足的小農生產方式,和旅游業、新興經濟融合,出現了包括田園綜合體、共享農莊、民宿等在內的一二三產業融合新形態,成為鄉村地區的綠色增長點。
在多政策疊加、多主體參與、多產業融合的驅動下,城鄉關系從二元對立正在逐步走向互惠共生,從城鄉融合走向深度對話。在城鄉關系轉型的新時期背景下,鄉村資源配置的需求和邏輯發生了轉變,鄉村空間的單一均質被打破,新的鄉村空間類型正在形成。當前關于鄉村產業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農業、鄉村旅游、產業融合等產業內部分析,關于鄉村空間結構的研究主要集中在鄉村聚落空間結構、旅游空間結構等方面,缺乏對一二三產業融合的鄉村產業空間結構的深入研究。由此,本文以武漢市田園綜合體實踐為切入點,總結產業振興導向的鄉村產業空間特征及規劃策略,以期為鄉村產業振興與國土空間治理提供規劃借鑒。
1 鄉村產業振興之困
鄉村產業振興,需要通過產業的跨界協同、空間的精準匹配、建設的有序引導,才能實現政策發揮效益、主體有序參與、產業融合振興。然而受制于鄉村的自組織結構,鄉村產業振興呈現以下困境。
1.1 產業發展缺乏跨界協同,難以形成集聚效益
鄉村作為以家庭為中心、以農業為產業基礎、以血緣地緣為紐帶的社會空間組織單位,其松散游離的原子結構和地域根植特性,決定了跨村界、跨產業協同較之于城市難度更大。鄉村是一個相對封閉的經濟統一體,相鄰區域的村集體資源稟賦較為相似,在產業發展方面缺乏產業協同的路徑;同時,受制于人才、資源、渠道,也缺乏向上爭取產業資源的話語權。再加上集體所有權對鄉村土地流動的制約,生產資料的社會化集中和最優利用難以實現,跨村際協作的實施較為困難,束縛了鄉村產業向專業化、集群化的轉變。以武漢市東西湖區為例,隨著市民對鄉村農產品種類和質量以及鄉村生態游憩服務需求的激增,近年來出現了“四季吉祥”農業休閑景區、“石榴紅村”美麗鄉村等多種產業形態,鄉村休閑游游客每年以20%速度遞增。但從全市層面來看,賞花游、農家樂等小、散、亂的園區遍地開花;從全區層面來看,社會資本的產業選擇要么雷同單一(采摘、垂釣),差異性、主題和品牌不明顯,要么產業鏈關聯度和整合度不夠(藥材種植、蝴蝶谷等項目,因與東西湖區土地、氣候條件不符,流轉給相關企業后項目停滯,造成土地荒廢)。
產業空間缺乏跨行政界限層面的協同,將不利于培育主導產業、培養核心競爭力。相關惠農政策及資金支持如果沒有統一的產業載體,將會出現各自為政的局面。如東西湖區農村四好公路、美麗鄉村、高標準農田、水利設施、湖泊治理權限分屬交通局、農業局、水利局、園林局,資金整合和決策統一難度大。社會資本也會因為跨村產業協作的難度,而無序盲目投入或者退出鄉村振興市場。事實上,大量鄉村振興的實施,均是以鄉村振興示范帶、鄉村振興走廊等片區聯動模式為抓手,通過區域產業協作,聚焦最優資源、給予最大支持,培育最優產業。
1.2 村莊規劃缺乏管控引導,空間難以精準匹配
(1)重空間輕產業,產業空間專項規劃缺位。
傳統語境下的村莊規劃,歷來重空間輕產業,重建設輕農業,產業空間結構、產業用地布局缺位。從湖北、江蘇、四川、浙江等地開展的村莊規劃實踐來看,無外乎分為總體層面的布局規劃和詳細層面的建設規劃兩個層級。村莊布局規劃主要針對農村居民點的等級、規模、結構進行合理安排,村莊建設規劃側重村莊物質環境建設。而農業部門主導的農業產業發展規劃,對于產業空間的管控缺乏有序引導。因此鄉村地區的產業振興,需要產業空間專項規劃從區域層面謀劃產業發展定位,構筑產業空間基本框架,引導鄉村地區空間資源進行有序整合和產業匹配。產業空間專項規劃以產業研究和策劃為先導,產業空間布局為落實,二者缺一不可。
(2)重管控輕發展,“建”與“非建”一體用途管控缺位。
在鄉村減量化的政策背景和鄉村精明收縮的空間導向下,強管控、弱發展成為鄉村地區國土空間管控的主旋律。
一方面,生態文明成為城鄉發展的主基調,用地管控將會更加嚴格?;巨r田的剛性約束、建設用地的指標約束,造成了大量的產業主體有熱度,產業用地匹配有難度。
另一方面,現行的“建”與“非建”分離的單一用途管控,也難以滿足鄉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的發展需求和多元主體的發展訴求。對于農用地用途管控,目前除了對農田用途嚴格限制,以及允許配備一定量的設施農用地外,對農產品加工制造、農產品流通服務、農業科研和技術服務等農業生產配套建設用地的管控目前尚無明確的標準;對于建設用地,農村宅基地因為集體所有權無法進行土地要素流動,農業休閑、博覽、鄉村旅游等產業用地的分類、布局在村莊規劃中也處于空白。鄉村土地利用無法自發由分散均質向集約高效演變,而鄉村“建”與“非建”一體的用途管控缺位,使得鄉村土地利用結構和布局優化實施難度大,鄉村土地紅利無法釋放。鄉村產業振興要求產業在空間上要有一定程度的集聚,才能發揮極核帶動效益,輻射更廣地域。這就需要產業空間規劃在強管控、強約束的同時,還應謀求產業空間的有序利用。
1.3 產業主體缺乏有序引導,產業振興難以扎根
鄉村振興的核心是產業,產業振興的核心是資本。社會資本下鄉參與鄉村振興的主要原因有三個方面:一是持續的鄉村優惠政策吸引,二是消費升級下產業轉型發展需要,三是新鄉賢回報家鄉的責任需要。資本下鄉主要集中在鄉村旅游、農產品加工等產業價值較高的領域(圖1)。與城市產業相比,鄉村產業主體需要少量的建設用地作為杠桿,撬動廣袤的鄉村地區。

圖1 武漢市社會資本參與鄉村振興主要領域
然而資本下鄉普遍面臨難以落地生根的問題。一是城市周邊大量農用地已經流轉給中小企業,使得農地退出成本高,可供規模經營的空白農地少,農用地功能難以整合協同;設施農用地管控嚴格,落地空間有限,承擔的建設內容也有限。二是在鄉村地區建設用地減量化的大背景下,鄉村產業發展所需的必要農業生產、休閑相關配套,往往需要產權獨立的經營性建設用地,作為固定資產進行融資,而農村宅基地無法成為農村產業發展用地來源。資本下鄉無法在農業種養環節獲得收益,在資本逐利規律的作用下,鄉村振興項目最后往往會忘記初心,演變成地產開發?;蛘?,由于相對較低的投資回報,使得社會資本難以持續投入,而政府的公共財政投入無論是“面上撒粉”抑或“樣板導向”,都難以避免廣大鄉村的持續失血和衰退。
以東西湖為例,結合鄉村田野調查,鄉村農地流轉多為自發行為,承包方(村民)與受讓方(企業)意見一致后,街道(大隊)或村委會作為發包方,就可簽訂土地流轉協議,協議長達10~30年,建設質量、經營情況無法控制。由于缺乏產業指引,中小型農業園經營主體盲目建設現象較為普遍,后在大棚房整治工作中被拆除整治,導致資金、資源的極大浪費。
2 鄉村產業空間發展趨勢及結構范式
鄉村產業的根本是農業,在農業產業自身迭代升級的作用下,鄉村產業也向著產銷一體化、高效科技化、管理園區化、服務總部化、品牌標準化的方向發展。產業的迭代升級帶來的是產業形態及空間結構的轉變。
2.1 鄉村產業形態發展趨勢:專業綜合按照產業鏈的環節劃分,鄉村產業可分為近生產端和近消費端兩大產業類型。如果說在城市,產業園區相關理論演進與園區類型衍生的實踐之間存在著一定的對應性,工業園關聯的理論是增長極理論,科技園、創新區等現代產業園關聯的是創新集理論和企業家精神(理論),那么在鄉村地區,也同樣存在鄉村產業類型和對應的關聯理論。近生產端的鄉村產業對應的是增長極理論,需要農地和技術具有一定規模才能產生集聚效益,即適度規模經營;近消費端的鄉村產業對應的是創新集理論和企業家精神(理論),更加側重農業創新要素集聚、農業龍頭企業集聚。根據產業園演進理論,鄉村產業形態可進一步細分為以下幾類:
近生產端的鄉村產業形態主要包括大規模的現代農業產業園、小規模的家庭農場兩大類?,F代農業產業園是現代農業在空間地域上的產業聚集區,規模較大,一般不低于20km2.輻射2.5km以上的機械化耕作半徑,農業生產型龍頭企業和園區集聚,由政府引導、企業運作,用工業園區的理念來建設和管理,是現代農業的高級形態。家庭農場是以鄉村家庭為單元的農業集約化、精細化產業單元,規模不宜過大,戶均耕種面積約0.67~4hm2(10~60畝),符合有機農業、精致農業的耕作半徑,戶均勞動力約6人,是農業集約化和農民組織化、農場服務社會化的產業細胞。
近消費端的鄉村產業形態主要包括大規模的農業公園、農業莊園,以及小規模的共享農莊等。農業公園、農業莊園是以規模農業為基礎,融合景區、公園特征的集中式農旅融合產業形態,品牌農旅企業集聚,一般規模在3~13km2.輻射1~2km的游賞半徑,區位需近城或近景區,同時農業生產水平較高且具有較高的旅游承載能力。共享農莊是以村莊及周邊農田為單元的農業+民宿共享的分散式鄉村休閑產業形態,規模一般不少于6.7hm2(100畝)左右,按照500m以內的步行生活休閑半徑,可輻射0.8km2以內的區域,建設用地占共享農莊總面積的20%以下。構建農村生產生活生態“三生同步”、一二三產業“三產融合”、農業文化旅游“三位一體”的鄉村產業集群,需要若干個家庭農場、共享農莊、農業產業園、農業莊園、農業公園等多種產業形態在空間上集聚協同,共同構成鄉村產業綜合體(表1)。

表1 鄉村新型產業類型一覽
2.2 鄉村產業空間結構范式:“鎮-村-園”結合不同鄉村產業形態的規模大小、輻射半徑、主導功能、經營模式和建設主體的特征,本文提出“功能小鎮-特色鄉村-農業產業協作園區”(以下簡稱“鎮-村-園”)的三級空間組織模式。
(1)功能小鎮為引擎。
功能小鎮是鄉村產業的核心集聚區,是培育優勢產業集群、提升鄉村產業競爭力、引導產業轉型升級的空間載體。功能小鎮承擔著管理園區化、服務總部化、品牌標準化的三產升級迭代任務,通常包括以研發檢測、技術培訓、農機服務、初深加工、流通配送等生產性服務,以及科技示范、綜合管理、休閑游憩、鄉村旅游、商務會展等生活性服務兩大類服務職能。功能小鎮可以是建制鎮和周邊農田形成的三產融合區,也可以是城市開發邊界外依托村莊和周邊農田形成的相對集中連片的集聚區。
通過研究上海現代農業園區、國家級田園綜合體等相關案例,發現功能小鎮面積一般在3km2左右(不大于10km2),配套產業建設用地控制在1km2左右,建設面積不大于功能小鎮范圍的30%,類似功能小鎮,可輻射0.5~1.0km的產業功能單元。此類產業空間應由區級以上政府統籌管理,引進龍頭企業投資運作,村級合作社參與,采取規模化發展、景區化管理、品牌化運營的方式。
(2)特色鄉村為核心。
特色鄉村即利用村莊和周邊農地,承擔鄉村生產、生活配套和鄉村旅游服務功能的片區。特色鄉村按照主導產業類別,可分為生產型的專業村(如紹興柯橋鎮花香漓渚田園綜合體花木專業村)和休閑型的農旅村(如民宿、美麗鄉村等)。特色鄉村宜選取具有產業基礎或自然資源特色的村莊或村莊群,考慮到合理的游憩承載能力,用地規模不宜過小、布局相對集中,每個特色鄉村應以適宜步行的500m為輻射半徑,覆蓋約0.8km2左右范圍的農用地,村莊建設用地面積約10~20hm2(如烏鎮烏村),占特色鄉村區域的20%以下。特色鄉村可由各鎮街統籌管理,采取村集體主導(袁家村)或者村企合作模式(成都郫都區多利農莊),引入品牌運營和文化體驗,強化本地農業產業特色,留住鄉愁,同時吸引外來產業人口。
(3)農業園區為支撐。
農業產業協作園區即以1個或幾個行政村為單位,發展適度規模農業或休閑農業等功能。農業產業協作園區承擔著產銷一體化、高效科技化的一產升級迭代任務,通過優勢農業的特色強化和農業配套服務設施的共建共享,促進各村產業協作和農業規模生產。生產主導型園區以2.5km以上的機械化耕作半徑為輻射范圍,規模一般大于20km2;休閑主導型園區采用1~2km的合理景區游賞半徑,規模在6~13km2左右。農業產業協作園可由村集體引導,企業、合作社主導,農戶參與,采取農業托管或景區運營模式,按相關農業園區、景區規范進行建設和管理。
(4)以城帶鄉、以鎮帶村、以村帶園。
在“鎮-村-園”的基礎上,可形成城鄉一體的產業空間“輻射帶動-腹地支撐”良性循環:城市以制造、科技、文化等二、三產業為核心,強化集聚效益,同時向鄉村注入政策、資金、人才等發展要素,輻射帶動鄉村產業,鄉村產業形態逐步從傳統小農經濟轉向農業產業園、家庭農場、共享農莊等高級形態,同時為城市市民提供農業、生態、休閑產品支撐(圖2)。(作者:王蒙)

圖2 “鎮-村-園”鄉村產業空間結構范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