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宿州市委、市政府印發了《宿州市鄉村振興戰略規劃(2019—2022年)》(以下簡稱《規劃》)。
“《規劃》除前言外,共11篇39章115節,設置15個專欄,明確了2020年和2022年兩個階段的發展目標,即到2020年,鄉村振興取得重要進展,制度框架和政策體系基本形成,到2022年,鄉村振興的制度框架和政策體系初步健全,鄉村振興取得階段性成果。同時,展望了2035年和2050年兩個遠景目標,構建了宿州市鄉村振興戰略目標體系,具體提出了26項指標。”
為實現兩個階段任務,《規劃》提出全市上下要抓好八個方面工作:構建宿州鄉村振興新格局、補齊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短板、開創產業興旺新局面、打造生態宜居新風貌、推進鄉風文明新氣象、構建鄉村治理新體系、拓寬共同富裕新道路及深化體制機制改革。
《規劃》堅持鄉村振興與新型城鎮化雙輪驅動,堅持鄉村全面振興。按照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總要求,圍繞推動鄉村產業、人才、文化、生態和組織振興,部署了96項重大工程、重大計劃、重大行動。圍繞鄉村振興“人、地、錢”等要素供給,提出了推動城鄉融合發展、加快城鄉基礎設施互聯互通、推進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政策舉措。
為確保《規劃》目標任務落實落地,《規劃》從落實各方責任、強化法治保障、動員社會參與、開展評估考核等方面提出了明確要求。對梯次推進鄉村振興作了部署,強調既盡力而為、又量力而行,有序實現鄉村振興。
《規劃》的編制及印發,有利于搶抓國家鄉村振興政策機遇、投資機遇、項目機遇,也有利于區域經濟快速發展,實現全市經濟社會更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