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這一發展理念是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十九大報告中提出的, 并為今后鄉村的發展指明方向, 是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的重大歷史任務, 而鄉村治理體系是加強農業農村基礎性工作之一。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 思路創新構建“政府—鄉村自治組織—農民”協調共管的鄉村治理新模式。
鄉村振興的基礎性工作是鄉村組織體系建設, 其中, 公眾參與是必不可少的。2018年的中央一號文件提出:“鄉村振興, 治理有效是基礎。必須把夯實基層基礎作為固本之策, 建立健全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現代鄉村社會治理體制……。”
1 實現鄉村振興公眾有效參與是關鍵
我國現行農村管理制度主要是村民自治, 目的是促進村民參與鄉村事務、完善現代鄉村社會治理。但從實踐中看, 黨務、政務與村務之間普遍存在問題。有些地方, 村民自治制度名存實亡, 不能發揮其作用。形成的原因主要有:鄉村治理體系處于開拓創新階段, 不能形成實踐意義的創新理論, 缺乏有效的推陳出新;現有的鄉村治理缺乏系統化, 流于形式。
我國鄉村治理體系采用多元化的組織管理, 但隨著市場經濟發展, 生活水平的提高, 社會問題從不同程度顯露出來:鄉村治理的監督機制不完善, 村務公開不夠透明, 利益分配不均衡, 存在利益沖突;鄉村有的家族、黑惡勢力為了自身利益干預鄉村治理, 使鄉村內部出現不和諧因素;鄉村的環境污染、“空心村”等生態、社會問題日益突出。這些問題充分說明了當前村民對鄉村治理的參與度不足、積極性不高。
實施鄉村振興戰略, 要調動廣大群眾的積極性、創造性, 提高群眾參與意識和權利意識, 進一步健全完善村民自治制度, 使其以法治為主、德治為輔、加強自治, 真正發揮其功能和作用。地方政府依法對其進行規范、扶持、引導、監督。首先, 涉農部門落實好國家惠農政策, 培養造就一支“三農”工作隊伍;其次, 定期對組織人員進行素質教育、業務水平培訓。最后, 規范鄉村自治組織的管理和權利監督。
2 實現鄉村振興黨的領導是根本
2018年中央一號文件中指出“堅持黨管農村工作, 作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首要原則……”, 為實施鄉村振興指明了方向。完善鄉村社會自治組織建設, 明確權責、依法自治、發揮作用, 確保基層和諧穩定。鄉村自治組織建設首先要以基層黨組織為核心, 健全基本組織, 開展基本活動, 落實基本制度;其次, 完善懲惡揚善機制, 宣傳社會美德義行善舉, 對失信失德等行為及時曝光;最后, 以保障群眾利益為出發點和落腳點, 成為群眾的“主心骨”, 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確保人人參與。
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 鄉村傳統文化逐漸發展, 很多地方出現了鄉村組織“新鄉賢”。充分利用好“新鄉賢”的鄉土親情、家鄉情懷, 關心家鄉發展契機, 為德、智、技、官、富各展其長, 提供施展的平臺, 使其在鄉村振興戰略中發揮獨特作用, 成為鄉村振興的參與者、宣傳者和引領者, 帶動鄉村振興戰略水平的整體提升。
總之, 實施鄉村振興戰略, 是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時代做好“三農”工作的總抓手。健全鄉村治理體系, 推進治理能力現代化, 繼承和傳承優秀鄉土文化和人文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