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莊的發展要順應發展規律和演變趨勢,根據不同村莊的發展現狀、區位條件、資源稟賦等,按照集聚提升、融入城鎮、特色保護、搬遷撤并的思路,分類推進鄉村振興,不搞一刀切。
一是集聚提升類村莊
現有規模較大的中心村和其他仍將存續的一般村莊,占鄉村類型的大多數,是鄉村振興的重點。科學確定村莊發展方向,在原有規模基礎上有序推進改造提升,激活產業、優化環境、提振人氣、增添活力,保護保留鄉村風貌,建設宜居宜業的美麗村莊。鼓勵發揮自身比較優勢,強化主導產業支撐,支持農業、工貿、休閑服務等專業化村莊發展。加強海島村莊、國有農場及林場規劃建設,改善生產生活條件。
二是城郊融合類村莊
城市近郊區以及縣城城關鎮所在地的村莊,具備成為城市后花園的優勢,也具有向城市轉型的條件。綜合考慮工業化、城鎮化和村莊自身發展需要,加快城鄉產業融合發展、基礎設施互聯互通、公共服務共建共享,在形態上保留鄉村風貌,在治理上體現城市水平,逐步強化服務城市發展、承接城市功能外溢、滿足城市消費需求能力,為城鄉融合發展提供實踐經驗。
三是特色保護類村莊
歷史文化名村、傳統村落、少數民族特色村寨、特色景觀旅游名村等自然歷史文化特色資源豐富的村莊,是彰顯和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重要載體。統籌保護、利用與發展的關系,努力保持村莊的完整性、真實性和延續性。切實保護村莊的傳統選址、格局、風貌以及自然和田園景觀等整體空間形態與環境,全面保護文物古跡、歷史建筑、傳統民居等傳統建筑。尊重原住居民生活形態和傳統習慣,加快改善村莊基礎設施和公共環境,合理利用村莊特色資源,發展鄉村旅游和特色產業,形成特色資源保護與村莊發展的良性互促機制。
四是搬遷撤并類村莊
對位于生存條件惡劣、生態環境脆弱、自然災害頻發等地區的村莊,因重大項目建設需要搬遷的村莊,以及人口流失特別嚴重的村莊,可通過易地扶貧搬遷、生態宜居搬遷、農村集聚發展搬遷等方式,實施村莊搬遷撤并,統籌解決村民生計、生態保護等問題。擬搬遷撤并的村莊,嚴格限制新建、擴建活動,統籌考慮擬遷入或新建村莊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堅持村莊搬遷撤并與新型城鎮化、農業現代化相結合,依托適宜區域進行安置,避免新建孤立的村落式移民社區。搬遷撤并后的村莊原址,因地制宜復墾或還綠,增加鄉村生產生態空間。農村居民點遷建和村莊撤并,必須尊重農民意愿并經村民會議同意,不得強制農民搬遷和集中上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