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文旅局等13個部門聯合印發的《關于規范引導帳篷露營地發展的意見(試行)》于5月19日公布。
近年來,“露營旅游”作為一種新的休閑生活方式越來越流行,它滿足了消費者親近自然的需求,也補充和豐富了旅游休閑市場。早在2015年,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和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就發布了《休閑露營地建設與服務規范GB/T 31710-2015》,其中規定了帳篷露營地的分類、選址與布局、服務設施及服務質量要求。之后國家多部門都曾出臺相關意見和規劃,鼓勵戶外露營的發展。目前,北京延慶區和門頭溝區也已各自出臺有關帳篷露營地的管理規定。
《意見》提出了三點基本要求,即露營地單位設立帳篷露營地應符合北京各級城市規劃、生態安全格局、國土空間生態修復、生物多樣性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帳篷露營地的設立應在不占用現狀耕地、不占用自然保護區核心區及緩沖區、不破壞生態環境、不占用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不改變土地現狀用途、不固化現狀地面、不建設固定設施的前提下,合理利用自然資源,依法依規使用土地;應針對植被生長和野生動物繁殖、棲息等特性進行評估,建立帳篷露營地定期輪換制度,避免過度踩踏植被。
在管理流程方面,帳篷露營地的設立需要經過向鄉鎮街道申報,經鄉鎮街道初審后由區相關工作小組復審并驗收。
另外,“安全防范要求”規定,帳篷露營地周邊要設置圍欄等物理隔離設施。露營管理單位應對所有進入帳篷露營地的游客,登記身份證信息。
下一步,市文旅局將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文件落實和政策落地,加強帳篷露營地規范管理和有序發展,推動北京文旅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