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多規合一的工作,主要在市、縣層面進行。一般的小鎮規劃屬于市縣規劃的下位規劃。所以從“多規合一”的要求來說,一般的小鎮規劃主要是對上位規劃的“五線”進行遵循和呼應,包括產業區塊控制線、基本農田控制線、生態林地控制線、生態紅線、城市增長邊界控制線,相當于“守底線”。
而對于特色小鎮來說,除了要滿足“守底線”的要求,還需要滿足國家特色小鎮政策中關于產業、文化,以及發展模式等方面提出的新要求,充分體現特色和創新,包括特色產業融合、特色文化旅游、土地開發模式創新和生態利用模式創新等。這就要求特色小鎮的規劃必須體現城鎮規劃和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土地利用規劃、旅游規劃、生態規劃、文保規劃等多種規劃的銜接。
發改委、住建部、財政部針對特色小鎮發布過很多文件,新要求更注重積極保護和創新利用雙管齊下。有三項要求是傳統鎮規劃中沒有的內容,產業規劃方面,要求培育特色鮮明的產業形態,防止產業發展跟風;風貌規劃方面,要求尊重小鎮現有格局、不盲目拆老街區,傳承小鎮傳統文化、不盲目搬襲外來文化,保持小鎮宜居尺度、不盲目蓋高樓;體制機制設計方面,要求創新特色小(城)鎮建設投融資機制。
這些政策要求在規劃編制時,及時落實和協調上位城鄉總體規劃、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土地利用規劃、旅游規劃、文保規劃等多種規劃的內容,提出創新解決方案。在特色小鎮的規劃階段就考慮到多規合一的要求,有利于加快后續建設項目的審批流程。在已經建立多規合一協同平臺的地區,符合多規合一要求的項目審批流程簡化,更容易通過相關部門會商。
如何協調”多規合一“的要求
旅游特色小鎮是特色小鎮中非常重要的類型,通常包括五個方面需要協調: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土地利用規劃、旅游規劃、文化保護規劃和生態相關的規劃。
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方面,需要探索旅游特色小鎮產業融合的方式和路徑。旅游特色小鎮的規劃不能光談旅游產業,而要研究旅游產業如何與上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中確定的原生產業或其它植入產業相互促進、融合發展。
土地利用規劃方面,在上位土地利用規劃的框架下布局小鎮的旅游空間,并對旅游用地的供給模式提出創新解決方案。包括運用最新用地政策,對旅游經營性項目、旅游公共服務設施、自然觀光類項目、鄉村旅游類項目等采用差異化的土地供給方式,結合國有土地、集體土地、非建設用地的組合供給,綜合考慮長期租賃、先租后讓、租讓結合等方式,降低開發初期的用地成本。
旅游規劃方面,關鍵是塑造能體現小鎮獨特性的創新IP,依據市場需求策劃旅游產品,完善小鎮的游賞組織、旅游服務設施等,并將旅游特色小鎮融入到更大范圍的全域旅游體系當中。
文化保護規劃方面,對于保護級別較高的文化遺產、文物、歷史文化名鎮等,通常是在符合專項保護規劃的前提下,植入旅游活動,實現遺產的活化利用;對于保護要求不高的,如歷史建筑、一般傳統民居等,可進行適當改造并作為旅游服務設施;同時,發掘和傳承非物質文化遺產,策劃成旅游產品,以塑造特色小鎮的文化吸引力。
生態相關的規劃方面,旅游小鎮通常都有較好生態資源,如濕地公園、森林公園、自然保護區等,這些資源通常都有各自的總體規劃,特色小鎮需要與這些生態相關的規劃進行協調。在生態相關規劃的保護要求下,探索生態資源的利用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