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特色小鎮創建規劃指南(試行)》(以下簡稱《指南》)印發,這是全國首個針對特色小鎮創建規劃出臺的專項指導文件。
根據《指南》,特色小鎮創建規劃應遵循“產業‘特而強’,功能‘聚而合’,形態‘小而美’,體制‘新而活’”的原則,建設創新創業、宜居宜游、有人文魅力的特色小鎮。同時要全面建立市場化運作模式。
據了解,目前浙江已確定了3批106個創建小鎮,2批64個培育小鎮,首批兩個驗收命名小鎮。這些都為之后的小鎮創建提供了經驗。其中,溫州共有7個特色小鎮躋身創建對象名單,4個特色小鎮被列入培養對象名單。而根據《溫州市特色小鎮規劃建設三年行動計劃(2016-2018年)》)顯示,我市要在3年內爭取培育創建50個左右省、市級特色小鎮,其中省級特色小鎮15個左右、市級特色小鎮35個左右。
本次《指南》將特色小鎮分為三大類,其中第一大類以提供技術與金融服務產品為主,包括信息經濟小鎮、時尚小鎮A、金融小鎮;第二大類以提供實物產品為主,包括環保小鎮、健康小鎮A、時尚小鎮B與高端裝備制造小鎮;第三大類以提供體驗服務產品為主,包括健康小鎮B、旅游小鎮和歷史經典小鎮。
時尚小鎮和健康小鎮的“A”與“B”又有什么區別呢?《指南》提出,將研發設計型時尚小鎮定義為“時尚小鎮A”;將產品制造型小鎮定義為“時尚小鎮B”。將制藥和醫療器械等制造業為主的小鎮定位為“健康小鎮A”,而以康養保健為主的小鎮劃分為“健康小鎮B”。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指南》還首次明確,特色小鎮需制定合理的居住用地規模,并給出了詳細的規劃標準。即在建設用地的范圍內,宜規劃人均居住用地23至36平方米,常住人口為3000至4000人,并配套餐飲、購物、教育、醫療、文體等公共服務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