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特色小鎮就是兩個字:“快、亂”。首先是“快”。2016年7月,三部委發文支持特色小鎮發展,定的目標是到2020年要建1000個特色小鎮,到目前為止,僅僅過了一年半,就已經建好接近500個小鎮,到2018年也許就完成1000個了。
再就是“亂”。各地在申報特色小鎮時候,很多縣級政府包括市領導牽頭,和我談發展特色小鎮,但我從數據上看到有一些旅游項目的定位卻不夠準確。
特色小鎮的根本是產業,可以為經濟注入鮮活的力量,否則就不叫特色小鎮了。在某些地方有傳統的產業,也有新興產業。對于傳統產業,可以把產業群聚集,但不要做成產業園,可以“+互聯網”,做升級。對于新興產業,起步的時候因為涉及產業群的聚集,壓力會比較大,也不一定適合做特色小鎮。
特色小鎮其實是雙創的延續,要堅持創新。我投資有一個標準,首先要對當地進行考察,除了創新能力以外還要看人口。特色小鎮也一樣,如果特色小鎮的人口聚集不起來,將會是失敗的。所以我個人認為這是做特色小鎮比較關鍵的兩個點。
目前的現象是,政府資本和民營資本結合在一起做特色小鎮,大方向肯定是好的,但是民營資本的盈利模式就是蓋房子,比如南國置業、華夏幸福、華僑城。特色小鎮建成以后,產業流入的稅收給政府,利潤給企業,所以目前應放下腳步思考一下特色小鎮的盈利模式是什么樣的,怎樣對社會資本更加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