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年迅猛鋪開的特色小鎮建設令人關注。應該說,特色小鎮建設是一個系統工程,需要從實際出發,因地制宜,通盤考慮,量力而行,切忌一哄而上。具體地講,要正確處理好以下幾個方面的辯證關系。
首先要考慮名與實的辯證關系。目前,有些地方政府、企業試圖大干快上,導致特色小鎮“形”重“魂”輕,甚至建設走樣,有的地方依靠政府部門打造“政績小鎮”,有的特色小鎮房地產化明顯,路徑單一,特色不特。事實上,盲目發展,本末倒置的后果已有前車之鑒,特色小鎮依然在這種觀念的指引下發展,恐怕難逃千鎮一面、一哄而上和盲目造鎮等結局。
其次要考慮人與地的辯證關系。人口流動一直是影響特色小鎮建設的一個問題。縣域、鄉鎮則為人口流出的主要區域,即使是此前已經獲批的國家級特色小鎮也出現“空心化”現象。據報道,在第一批127個國家級特色小鎮中有35個特色小鎮面臨著人口流出的困境,其中位于農業地區的特色小鎮人口流出現象最多,有約33%的該類特色小鎮表現為人口凈流出。
再次要考慮政府與市場的辯證關系。由于我國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是由計劃經濟體制改革發展而來的,巨大的體制慣性,使得基層政府很容易越俎代庖,不是引導市場,而是事必躬親主導經濟事務,在特色小鎮建設中忽視市場作用,致使無市場支撐的特色小鎮舉步艱難。其實,像浙江的特色小鎮建設,就具有明顯的“塊狀經濟”特點,全省的民營經濟發達,不同的小鎮自覺形成了產業和功能的分工,以及良好的產業業態,具有很好的吸引力,使得資源聚集。這些發達地區建設的特色小鎮模式,多數是“政府引導,市場主導”的模式,具有很好的借鑒作用。
最后要考慮產業經濟和人文歷史的辯證關系。特色小鎮是“產、城、人、文”的綜合體,應該是留得住鄉愁的宜居家園。因此,在推進建設時,要保持鄉土文化原生性,打造多元化特色小鎮,更好提升小鎮的品質和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