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力爭通過3-5年努力,分批培育創建20個左右產業特色鮮明、體制機制靈活、人文氣息濃厚、生態環境優美、多種功能疊加、宜業宜居宜游的市級特色小鎮,彰顯南通產業特色、突顯江海人文底蘊、引領全市創新發展。市政府辦公室新近印發的《關于培育創建南通特色小鎮的實施方案》中明確,按照“寬進嚴定、動態管理、優勝劣汰、驗收命名”的原則,分批創建特色小鎮,特色小鎮原則上要按3A級以上景區服務功能標準規劃建設。
方案對創建要求予以細化指導,要求每個特色小鎮選定一個最有優勢、最具潛力的主攻產業。重點聚焦歷史經典、高端制造、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創意創業、體育健康及其他產業。原則上布局在有較好特色產業基礎,相對獨立的產業集聚區、具備一定條件的開發園區或小城鎮,并在產業定位、文化傳承、資源要素、基礎設施、生態環境等方面進行科學規劃和統籌策劃。規劃面積一般控制在3平方公里左右,其中建設面積一般控制在1平方公里左右。在運行方式上,特色小鎮堅持政府引導、企業主體、市場化運作,以社會資本為主投資建設。特色小鎮要有明確的建設主體,鼓勵由特色產業內的骨干企業或行業協會商會牽頭,組建多元化、公司化的管理運作平臺。政府做好規劃編制、基礎設施配套、市場運行監管、文化內涵挖掘、生態環境保護、統計數據核報等工作。
下一步,南通市各相關部門加大協作力度,充分整合現有政策資源,加強政策創新,進一步調動各方參與特色小鎮建設的積極性。特色小鎮的創建遵循自愿申報原則,由縣(市)區將初步具備創建條件的特色小鎮申報材料向市聯席會議辦公室上報,隨后組織評估審核。符合條件的申報對象報市政府同意后,確定市級特色小鎮創建和培育名單。通過3年左右創建,達到規劃建設目標的特色小鎮,經所在縣(市)區初驗、申請,由市聯席會議辦公室組織驗收。對實現創建目標、達到標準要求的特色小鎮,經市政府同意后,給予正式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