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務院批復原則同意《江蘇省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規劃是江蘇省空間發展的指南、可持續發展的空間藍圖,是各類開發保護建設活動的基本依據。此次獲批的規劃是中央部署空間規劃改革以來,我國首部省級國土空間規劃。
江蘇省處于絲綢之路經濟帶和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的交匯點,是支撐長江經濟帶發展、長三角一體化發展等國家區域重大戰略實施的重要地區。

規劃系統優化江蘇省的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格局,嚴格河湖水域空間管控,實施太湖、洪澤湖等全流域系統治理,保護蘇北沿海、長江口等重要濱海濕地,提升黃(渤)海候鳥等生物多樣性,加強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系統治理,營造湖美水清的生態空間。
此外,江蘇省還要整體保護傳承文化遺產與自然遺產,加強蘇州古典園林、大運河(江蘇段)等世界文化遺產保護,促進山水環境和城鎮鄉村融合發展。
同時,規劃還對江蘇省耕地面積提出明確要求。到2035年,江蘇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977萬畝,其中,永久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不低于5344萬畝。生態保護紅線不低于1.82萬平方千米,其中,海洋生態保護紅線不低于0.95萬平方千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