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國務院委托,國家發改委近日正式批復《喀什經濟開發區總體發展規劃》、《霍爾果斯經濟開發區總體發展規劃》,這標志著兩個經濟開發區將邁向高起點、高水平推進發展的新階段。
2011年9月30日,國務院出臺《關于支持喀什霍爾果斯經濟開發區的若干意見》,明確兩個經濟開發區的戰略定位、區域范圍、產業布局和基本原則,國家有關部委積極落實,相繼出臺優惠政策和扶持措施,給予大力支持。
一年多來,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政府充分發揮喀什、霍爾果斯的特殊區位優勢、資源優勢和人文優勢,加強對外經貿合作,強化與內地省區交流,兩個經濟開發區建設取得階段性成果。
截至今年4月底,喀什經濟開發區累計完成基礎設施建設投資18.25億元,水電路氣等基礎設施建設全面鋪開,園區內道路總體框架基本形成,喀什綜合保稅區工程年內可實現封閉運營。霍爾果斯經濟開發區累計完成基礎設施建設投資15.88億元,水電路氣、配套管網、美化綠化等基礎設施項目進展加速,中哈國際邊境合作中心已于去年4月正式封關運營。
據悉,根據國務院批復的喀什、霍爾果斯經濟開發區總體發展規劃,兩個經濟開發區將實施“兩步走”戰略,即到2015年,初步構建科學合理、特色鮮明、功能配套、協調發展的空間布局和產業體系,為經濟開發區又好又快發展打下堅實基礎;到2020年,形成綜合經濟實力和產業競爭力,推動形成我國“陸上開放”與“海上開放”并重的對外開放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