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旅游營地的發展現狀及用地問題
營地不僅可以提供最基本的住宿功能,還能提供餐飲、娛樂、科普等拓展功能,營地既可以成為大型旅游景區或度假區的一部分,也可以獨立成為綜合性的旅游目的地。目前,營地分屬于文旅、交通運輸、汽車運動、體育及教育等多部門、多機構管理,多頭管理與交叉管理必然導致管理缺位或越位。
旅游營地的用地特征:用地臨時性,布局分散性,選址鄉村性。營地的迅猛發展呼喚管理的規范,尤其是用地管理的規范。一方面,各類網紅營地被媒體熱捧、熱炒,抓住了老百姓的眼球,另一方面,經營紅火的旅游營地作為違法用地典型被強拆成了行業的通病。旅游營地正面臨十字路口,投資安全與規范管理必須高度重視。
二、旅游營地用地7大點建議
1.把旅游營地納入全域旅游規劃、鄉村旅游規劃等專項規劃,并銜接好所在市縣的國土空間規劃、所在鄉村的實用性村莊規劃。
2.遵循國土空間規劃下的留白規劃理念,爭取用好編制規劃預留的10%用地規模,用好每年預留的5%新增建設用地指標。
3.選址時應充分考慮土地利用現狀,盡量選擇廢棄或閑置的存量建設用地及四荒地,適當利用園地等一般農地,避免涉及耕地、尤其是永久基本農田。
4.不要打設施農業用地、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用地及臨時用地等特殊用地政策的歪主意來搞旅游營地作為非農建設,土地衛片執法的天眼不講情面,但可以借助設施農業作為鄉村農旅的重要補充。
5.不要被帳篷、木屋、泡泡屋、鳥巢樹屋等美麗神話沖昏了頭腦,土地用途管理是嚴肅的,國土部門只認是否破壞耕作層,是否固化地面,是否鋪設了隱蔽的市政基礎設施。
6.旅游營地屬于旅游新業態,還屬于新生事物,各地各部門出臺的政策文件不斷翻新,用好政策空檔期,但也要時刻警醒,如有矛盾沖突,最終會以上位法規為準。
7.把旅游營地選址、規劃、建設與全域土地綜合整治、礦山生態修復、集體土地入市、點狀供地等土地試點、創新政策結合,創立“鄉村土地運營+文旅產業導入”的鄉村產業振興新引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