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法規:
	1、《中國人民解放軍裝備條例》
	2、《資格審查管理規定》
	3、《GJB5917-2006 裝備承制單位資格審查》
	4、《GJB9001B-2009 質量管理體系 要求》
	 
	二、具備的條件:
	1、具有法人資格。無法人資格的特殊裝備承制單位具備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與申請承擔任務相適應的專業(行業)技術資格。
	3、具有健全的質量管理體系,具備與申請承擔任務相當的質量管理水平和質量保證能力。
	4、具有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良好的資金運營狀況,具備與申請承擔任務相適應的資金規模。
	5、在近三年內無嚴重延期交貨記錄,產品、服務無重大質量問題,無虛報成本等違紀、違法行為。
	6、具有與申請承擔任務相當的保密資格等級。
	7、總裝備部規定的其他要求。
	 
	三、審查認證機構:
	中國人民解放軍總裝備部
	 
	四、申請材料:
	1、裝備承制單位資格審查申請表;
	2、企業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復印件);
	3、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復印件);
	4、保密資格證書(復印件);
	5、公司章程;
	6、土地使用證、房屋產權證或租賃合同(復印件);
	7、財務審計報告;
	8、其它有關材料。
	 
	五、咨詢時間
	咨詢時間視委托單位條件而定。
	 
	六、咨詢費用
	根據委托單位規模大小和咨詢方式,費用面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