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國務院副總理馬凱在西安主持召開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座談會,關于新能源汽車“騙補”行為的督查報告隨之揭曉。報告除了提及“騙補”外,同時提及“違規謀補”概念,根據督查情況,二者主要指三種情況:車輛未達到推廣標準甚至未生產,違規取得牌照騙取補貼;車輛符合規定,但賣給關聯企業而非終端用戶,未達到補貼條件提前謀取補貼;車輛賣給終端用戶,但在獲取補貼后大量閑置,造成財政資金嚴重浪費。
■“違規謀補”多為“買而不用”
督查報告雖然提出“違規謀補”的概念,但并未就“違規謀補”和“騙補”做明確區分。“違規謀補”這個概念的緣起,應該追溯到“對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實施情況及財政資金使用管理情況進行專項核查”,核查行動明確要求核查財政資金使用及管理情況;企業新能源汽車生產情況;新能源汽車用戶車輛運行使用情況。“這就意味著,車不僅要賣出去,而且要有效使用,在生產銷售環節可能多有‘騙補’行為,奔著補貼超量購買卻不使用可能就涉嫌‘違規謀補’。”一位新能源車企的負責人表示。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市場研究所研究員王青分析認為,類似于商業活動中的欺詐,“騙補”不是單純的違規行為,是要接受法律責任的追究,而“違規謀補”更傾向于違規的性質。“制定了規定和原則,但沒按照規定操作,即所謂打政策的擦邊球。從一些案例中可以看到,盡管程序是合理的,但具體操作方式與新能源汽車推廣希望所達到的效果、與政府補貼的初衷不一致,這就屬于‘違規謀補’的范疇。”王青表示。
記者就此問題又向比亞迪內部一位部門主管了解情況,該主管表示:“是該好好查一下了。自年初騙補問題發酵至今,各種巧立名目、不擇手段的‘騙補’行為逐漸浮出水面。被央視曝光的‘吉姆西’事件屬于典型的‘騙補’行為,車輛賣給關聯企業或者賣給終端用戶,但大量閑置應該屬于‘違規謀補’。”
銀隆新能源董事長魏銀倉認為,去年以來,一些三無企業紛紛低價購入劣質動力電池,組裝成6至8米電動汽車后,“趕緊上量、輕松獲補”。除了使用劣質電池外,虛報續駛里程、拆下電池重新組裝并再申領補貼,以及送檢車輛與銷售車輛不一致等行徑也屬于“騙補”。被行業議論最多的“左手倒右手”,即車企私下成立租賃公司,將生產出的電動車轉手賣給名下的租賃公司,由此拿到補貼,但車輛大量閑置,應該屬于“違規謀補”。
據記者了解,有一些公交公司采購不少大巴車,但往往只有一少部分投入使用,這種行為涉嫌第三種情況:車輛賣給終端用戶,但在獲取補貼后大量閑置,造成財政資金嚴重浪費。
■“違規謀補”反映政策不完善
汽車行業分析師鐘師認為:“‘違規謀補’行為的定性,應該不及騙補嚴重,但有打擦邊球的意思。在定性的時候,應該視情節輕重區分三六九等,我認為嚴重的‘騙補’行為可能涉及到刑事問題,騙取國家補貼已不僅是一種民事行為。”鐘師還表示,可以看到,補貼政策往往走向了對利益集團最有利的方向,這反映了政策的漏洞。
“‘騙補’事件背后涉及眾多利益主體,例如購車單位在采購招標過程中,有公交公司、地方政府參與,所以背后利益非常復雜。”王青認為,“相比‘騙補’,‘違規謀補’更能反映出補貼政策本身存在的問題。所謂蒼蠅不叮無縫的蛋,在查處企業的同時,更應該反思相關政策是否具有合理性。”
中國汽車工業協會副秘書長葉盛基談到:“為了鉆空子,‘騙補’和‘謀補’方式五花八門,但不管以何種形式巧立名目地去謀取,都是不被允許的。馬凱副總理在座談會上直接點出問題的嚴重性,并且要嚴肅處理、重拳打擊,這是十分必要的,發現一例就應嚴肅處理,甚至取消資質。”
據了解,此次西安會議公開了馬凱副總理所作批示,相關懲處將包括取消財政補貼資格、追回補貼資金、罰款、取消汽車生產資質,將問題車型從推薦車型目錄中剔除等。同時,對于監管部門涉嫌失職瀆職的人員要根據規定進行處理。
■公平公開重新制定規則
葉盛基表示:“按照‘騙補’事件調查工作進度和馬凱副總理講話內容,可以預計最后懲處結果不久就將公布。‘騙補’行為對于產業發展很不利,有必要給社會一個交代,并且嚴肅處理,這對于糾正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方向是正面而積極的。”
嚴懲雖然有積極作用,但堵住漏洞更為重要。王青表示:“國家一定要對納稅人的錢負責,所以審計不但要審核賣方,還要向下追蹤延伸、加強監管。在補貼資金發放后,對補貼實際使用情況做出客觀中立評估報告,以此評估政策的有效性。”王青建議,應當將補貼資金向產業鏈條的后方延伸,在運營維護和使用環節加大補貼力度。只有補貼給最后使用的終端用戶,整車廠才能最終把產品轉化為實際使用的商品,切實完成整個購買過程。
鐘師認為,應該通過公開的論證,匯總行業上下游的意見,防止黑箱操作,防止由少數并不懂新能源汽車技術的所謂“專家”制定相關標準,盡量實現公平。
據悉,工業和信息化部副部長馮飛日前在一次座談會上透露,目前已完成《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規則修訂稿》,推動出臺《促進汽車動力電池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并將根據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督查報告的結果調整補貼政策。根據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專項督查等有關情況,新能源汽車政策將迎來包括降低部分車型補貼額度、提高推薦車型目錄準入條件、推進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粍量和出臺新能源汽車積分同步管理辦法三大內容在內的全面調整。
一位不愿具名的行業人士表示:“希望我國新能源汽車的發展在這次坎坷之后,重新審視政策制定過程,完善政策內容,轉向健康的發展軌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