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臺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規劃局了解到,6月上旬,臺州市出臺了《臺州市綠色建筑專項規劃(2016-2025年)》(以下簡稱《規劃》)。這一《規劃》的出臺,標志著臺州市成為全國首個完成綠色建筑專項規劃編制的城市。它既是地方法規,賦予政府及有關部門法定職責,也是履行綠色建筑監管的基本依據。
今后,臺州市將按照《規劃》要求,在土地出讓(劃撥)條件中明確綠色建筑等級、建筑裝配化建造和住宅全裝修等實施要求,從源頭上落實綠色建筑和建筑工業化發展要求,真正將我市綠色建筑和建筑工業化納入法制化、規范化發展軌道。也就是說,我市對綠色建筑形成了具體的目標和建設要求。
《規劃》制定了新建綠色建筑、建筑工業化等方面的主要發展目標。在新建綠色建筑方面的要求是,在城鎮建設用地范圍內,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按一星級綠色建筑強制性標準建設,實現綠色建筑全覆蓋。在建筑工業化方面,《規劃》要求,全市從2016年10月1日起,新立項的政府投資的新建建筑全部采用裝配式建筑;市本級從2017年10月1日起,規劃劃定的中心城區范圍內新出讓或劃撥土地上的新建項目,全部采用裝配式建筑,個人建房也鼓勵采用裝配式建筑;至2020年,實現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積的比例達到35%以上。2016年10月1日后,市、縣(市)城市規劃區內出讓或劃撥的新建住宅,全部實行全裝修和成品交付,鼓勵在建住宅積極實施全裝修。從2021至2025年,臺州市市區范圍新建住宅全面實行全裝修,實現成品交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