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將開展鄉村建設規劃編制工作。4月17日,記者從東莞市公共資源交易網獲悉,目前該編制項目正在面向全國公開招標。
招標公告顯示,2018年中央一號文件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要編制鄉村振興地方規劃和專項規劃或方案,加強各類規劃的統籌管理和系統銜接,形成城鄉融合、區域一體、多規合一的規劃體系。按照《中共東莞市委 東莞市人民政府關于推進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意見》工作部署,開展市域鄉村建設規劃編制。
為貫徹落實工作要求,創新研究新時代背景下東莞市村莊建設規劃的編制技術體系、編制辦法和政策配套,指導鎮街編制村莊建設規劃,特組織開展“一個規劃、兩個指引、一套政策”的編制工作,“一個規劃”為市域鄉村建設專項規劃,“兩個指引”為鎮域鄉村建設規劃研究編制指引、村莊建設規劃編制指引,“一套政策”為村莊建設規劃政策研究。
其中,市域鄉村建設專項規劃,規劃年限為2018-2035年,規劃內容包括鄉村規劃體系、鄉村用地規劃、鄉村產業發展規劃、公共服務設施配置、基礎設施建設規劃、鄉村風貌規劃、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指引,以及目標與策略、近期行動、實施政策建議等內容。
村莊建設規劃指引的編制,要求結合東莞村莊實際與工作實際,以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為出發點,以加強村莊規劃管控引導為手段,以建設生態宜居美麗鄉村為目標,明確本次村莊建設規劃的編制原則、編制范圍、規劃期限、編制組織、編制內容、成果組成、成果規范等內容,指導鎮街各村莊建設規劃編制。
村莊建設規劃政策研究,要求學習借鑒其它地區在鄉村地區規劃管理的思路和政策,了解鎮街在規范鄉村建設上的做法、難點和訴求,識別需要實施鄉村建設規劃許可的區域和對象,梳理對接現有規劃管理體系的思路,設計管理制度,提出實施技術細則和相應的政策保障。
公告顯示,投標截止時間為5月8日14:30。項目規劃編制時間約為3個月,其間中標人需要完成相關規劃、現狀調研工作并形成初步成果,征求各職能部門意見和組織專家評審。公告還要求,該編制項目需于6月30日前按程序完成報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