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出臺《山西轉型綜合改革示范區促進跨境電子商務發展扶持辦法(試行)》,在山西轉型綜合改革示范區(以下簡稱示范區)注冊、納稅,注冊地址在綜保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納入示范區跨境電子商務統計體系(山西省省級跨境電子商務平臺或太原海關)的參與跨境電子商務業務的企業,可享受包括辦公和經營場所租賃補貼、庫房租賃補貼、交易額補貼、物流補貼、O2O線下保稅展示體驗店補貼和檢驗監測費用補貼以及平臺獎勵在內的七大項補貼和獎勵,扶持政策覆蓋企業發展的方方面面。
企業租賃經營場所最多可享三年補貼
在武宿綜合保稅區(以下簡稱綜保區)指定范圍租賃辦公或經營場所的電子商務企業,從簽訂租賃合同之日起,第一年每平方米年交易額達到6000元的,全額補貼年度實繳租金;第二年每平方米年交易額達到9000元的,全額補貼年度實繳租金,每平方米年交易額達到7500元的,按年度實繳租金的50%給予補貼;第三年每平方米年交易額達到13000元的,全額補貼年度實繳租金,每平方米年交易額達到9500元的,按年度實繳租金的50%給予補貼。單個企業補貼不超過3年。
交易額超6000萬萬一次性獎勵50萬元萬元
開展跨境電子商務B2C、B2B業務的電子商務企業,年交易額在50萬(含50萬)—500萬(含500萬)時,年交易額按1%予以補貼,年增長額按2%予以補貼;年交易額超過500萬元時,給予年交易額5%的補貼。單個企業補貼不超過3年,每家企業每年不超過500萬元對注冊當年跨境電商交易額超過3000萬的電子商務企業,給予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注冊當年跨境電商交易額超過6000萬的電子商務企業,給予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被認定為省級跨境電商示范企業的電子商務企業,認定當年給予5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企業物流補貼最高可達300萬元萬元
企業因開展直郵進口、保稅進口業務而產生的國內物流費用,按25%予以補貼。每家企業每年最高不超過300萬元。企業因開展一般出口、保稅出口業務而產生的國際快遞費用,按15%予以補貼。每家企業每年最高不超過200萬元。對倉儲企業進出口業務的操作處理費用,按照3元/件給予補貼。每家企業累計不超過200萬元。
對符合物流配送體系規劃的貨運站場、快件集散中心、倉儲配送中心、信息平臺、調度呼叫中心等物流功能區項目建設,免征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對被確定為重點跨境電商企業的,其上年度在綜保區內新建的快件集散中心、倉儲配送中心、進口保稅倉等單個設施在1000平方米以上,經評審,按建成后的實際倉儲面積給予100元/平方米的一次性補貼。單個設施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3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