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半島記者從市發改委獲悉,青島市委市政府近日制定出臺《青島市大力發展海洋經濟 加快建設國際海洋名城行動方案》,確定實施“1045”行動,即加快發展海洋交通運輸、海洋船舶與設備制造、海洋生物醫藥等10大海洋產業,全面提升海洋科技創新、海洋特色文化、海洋生態文明、海洋對外開放等4大領域發展水平,實施海洋新動能培育等5大支撐保障工程,加快構建以新動能為主導的現代海洋產業體系,建設國際海洋名城,努力當好海洋強國、海洋強省建設生力軍。
10大產業
發展行動
加快海洋領域新舊動能轉換,改造提升海洋交通運輸、海工裝備、濱海旅游等海洋傳統產業,發展壯大海洋生物醫藥、海洋新材料等海洋新興產業,拓展產業發展新空間新領域,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競爭力的優勢海洋產業集群,建設國際先進的海洋發展中心。
一是以世界一流港口為目標發展海洋交通運輸業。把港口作為陸海統籌、走向世界的重要支點,優化港口功能布局,建設港航貿易、交易、金融等功能性平臺,建設國際航運服務中心,提升航運服務能力,推動陸海聯動、港產城融合,打造智慧高效、綠色高端的國際化強港。到2022年,全市海洋交通運輸業營業收入爭取達到2700億元,年均增長8%。
二是以高端裝備為重點發展海洋船舶與設備制造業。加快推進國家海洋船舶與海工裝備制造基地建設。面向深遠海資源開發,主攻核心設備國產化,打造綜合性海洋裝備智能制造基地。到2022年,全市海洋船舶與設備制造業產值達到4100億元,年均增長10%。
三是以新材料為重點發展涉海產品及材料制造業。到2022年,全市涉海產品及材料制造產業產值達到2300億元,年均增長10%。
四是以集團化為重點發展海洋工程建筑及涉海建安業。到2022年,全市海洋工程建筑及涉海建安業產值達到3800億元,年均增長12%以上。
五是以精品旅游為重點發展濱海旅游業。大力發展郵輪經濟,打造“游在青島”品牌。到2022年,全市濱海旅游消費總額達到2640億元,年均增長10%以上。
六是以現代養殖為重點發展海洋漁業與水產品加工業。高標準建設“藍色糧倉”,打造國際知名的海洋食品名城。促進漁業與加工、物流、旅游、文化、康養等產業深度融合,加快發展漁業“新六產”。到2022年,全市漁業和水產品加工業產值達到1540億元,年均增長8%。
七是以綠色環保為重點發展海洋化工業。到2022年,全市海洋化工業產值達到700億元,年均增長20%。
八是大力發展海洋生物醫藥業。加快國家海洋生物醫藥產業基地建設,建設海洋生物醫藥資源庫。到2022年,全市海洋生物醫藥業產值達到370億元,年均增長20%。
九是大力發展海水綜合利用業。到2022年,海水淡化產能提高到50萬立方米/日。
十是大力發展現代涉海服務業。到2022年,全市涉海服務業總收入達到550億元,年均增長15%以上。
4大領域
提升行動
海洋科技創新提升行動。以科技創新為重點,完善創新體系、集聚創新資源、建設創新平臺、組織科技攻關、推動成果轉化,使青島在海洋科技創新方面始終走在全國前列,建設世界一流的海洋科技創新中心。
海洋特色文化提升行動。大力發展海洋教育,普及海洋文化知識,打造文化品牌,做強海洋文化產業,擴大海洋文化交流,做強“帆船之都”品牌。
海洋生態文明提升行動。嚴格落實海洋生態紅線制度,科學合理開發利用海洋資源,切實維護海洋生態和環境安全。實施“美麗海岸”“藍色海灣”等生態治理工程,完善海洋保護制度,建設美麗青島。
海洋對外開放提升行動。抓住上合組織峰會在青舉辦的重大機遇,發揮辦會效應,深入推進對外開放,提升對外經貿層次,加強更廣泛的海洋經濟、科技、文化、教育交流與合作,提高海洋經濟國際化水平。
5大支撐
保障工程
海洋新動能培育工程。在海洋中高端消費、創新、綠色低碳、共享經濟、現代供應鏈、人力資本服務等領域,拓展產業發展空間,培育新經濟增長點。參與國家“智慧海洋”工程和全球海洋立體觀測網建設,全面提升海洋產業智能化水平。
項目園區企業建設工程。加快海洋重點項目建設,根據產業發展方向,每年謀劃一批大的海洋產業項目,建立健全重點項目庫。統籌布局建設海洋特色園區,培育壯大涉海創新企業,提升涉海大企業引領作用,加快形成集聚效應。
重點區域率先突破工程。西海岸新區以海洋經濟為主題,依托國家級新區政策優勢,突出產業創新和企業發展,著力引進重大產業項目,提升高端產業集聚水平;紅島經濟區突出產業培育與集聚功能,著力培育面向海洋的科技服務產業;藍谷核心區突出創新創業功能,集中布局海洋教育、科技研發等重大項目,集聚世界一流的海洋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科技領軍人才,爭創海洋科技特色的國家級高新區,打造世界級海洋創新高地;嶗山灣國際生態健康城著力構建“海洋+醫療康養”“海洋+健康創新”“海洋+休閑健身”產業鏈,建設國家健康旅游示范基地。
軍民融合示范區建設工程。把軍民融合發展作為國際海洋名城建設的重要戰略支撐,加快海洋產業融合發展、海洋科技協同創新、基礎設施共建共享,推動海洋領域軍民融合率先突破。
涉海“放管服”綜合改革工程。持續推進簡政放權,改進優化政務服務,營造國內一流營商環境,為涉海企業發展、產業轉型升級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