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九大首次提出鄉村振興戰略,并指出要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按照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總要求,建立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加快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這其中提到的建立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是對未來新型城鄉發展關系做出的重大戰略部署,既切中了當前城鄉發展關系的要害,又為新時代鄉村的振興指明方向,是加快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實現鄉村振興的重要指導方針。
建立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推動鄉村振興
黨的十六大提出“統籌城鄉發展”的概念,其要義是在科學發展觀的指導下,充分發揮工業對農業的支持和反哺作用、城市對農村的輻射和帶動作用,建立以工促農、以城帶鄉的長效機制,促進城鄉協調發展。隨著時代的發展,農村要繼續深化改革,所以黨的十九大提出了“鄉村振興戰略”,指出要建立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更加強調城鄉地位的平等,對城鄉關系和城鄉發展提出了進一步的要求。城鄉融合發展的核心在于城市和鄉村相互協調,相互依賴,互惠共生,共同繁榮。可以說,“城鄉融合發展”體現了新形勢下黨中央對城鄉關系的再定位和對鄉村發展的重視,為我國鄉村發展注入了新的活力,標志著我國城鄉發展關系邁上了一個新臺階。
城鄉融合發展機制是解決我國社會主要矛盾的必然選擇。現階段,我國社會的主要矛盾已由“人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會生產之間的矛盾”轉變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這表明我國社會生產力水平已經顯著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但同時,這一矛盾的轉變也揭示了下一階段重點要解決的問題是發展的不平衡和不充分。2016年,我國城鄉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為2.72:1,農村居民的消費水平僅為城鎮居民的36.8%,農村的基礎設施與公共服務也遠不能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的需要。因此,鄉村振興戰略下的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正是為了促成城市和鄉村之間的新型互動關系,實現城鄉人口對流,要素對流,文化對流,加強城鄉之間的分工與合作,解決鄉村發展中的短板弱項,改變城市繁榮,鄉村衰敗的局面,以滿足新形勢下人們對城鄉功能的需求,從而進一步縮小城鄉發展差距。所以說,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是解決現階段我國社會主要矛盾的必然選擇,是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的必然要求。
建立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要促進產業融合發展。產業融合可以加快城鄉間資源和生產要素的流動、重組,加強城鄉間的聯系,對城鄉融合發展具有至關重要的意義。同時,城市可適當地將一些勞動密集型產業,資源型產業向農村轉移,在降低自身生產成本的同時為農民提供就業機會,增加農民收入,促進農村經濟的發展。農村自身也要堅持因地制宜的原則,充分發揮當地的要素優勢,發展特色產業帶動當地經濟發展。政府也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從財政金融政策、基礎設施和技術等方面助力農業農村的發展,推動農業農村的現代化,縮小城鄉經濟發展差距。
建立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要積極促進城鄉要素的融合。現階段,由于城鄉生產力水平的差異,農村的勞動力,資金等要素仍在不斷向城市聚集,而相比之下,城市向農村的轉移則處于較低的水平。因此,在新形勢下一定要打破城鄉體制間的壁壘,積極引導人口、資金、產品、技術等在城鄉之間的合理流動,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利用市場機制整合城鎮和農村的資源,實現生產要素的雙向流動。例如,在資本流通方面,要改變農村資本凈流出的現狀,鼓勵社會資本投向農村建設,發育農村的金融市場,提高農村的金融服務水平,完善農村信用體系,推動農村金融服務的便利性。另外,要加強農村的基礎設施建設,補齊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短板,在此基礎上促進城市的基礎設施向農村轉移,做好城鄉對接,推進城鄉基礎設施互聯互通,共建共享,逐步縮小城鄉差距。
建立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要推進城鄉公共服務均等化。現階段,我國城鄉基本公共服務仍存在差距,城鄉居民權利不平等,這也是導致農村人口外流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要建立城鄉統一的公共服務體制,加大城鄉公共服務優質資源雙向對流的力度;要建立城鄉統一的公共醫療衛生體制,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實現醫療衛生資源在城鄉間的合理配置;建立城鄉統一的教育體制,適當提高農村教師待遇,引導城市教師人才向農村轉移,統籌配置城鄉師資,縮小城鄉教育差距,最終實現城鄉教育資源的均等化;建立城鄉統一的社會保障體制,增加農村社會保障的資金投入,完善農村低保制度;建立城鄉統一的就業管理制度,創造城鄉平等的就業政策環境,重視農村勞動力的轉移就業,為城鄉提供平等的創業支持,賦予城鄉平等的職業技能培訓,實現城鄉統一公平就業。
建立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要大力促進城鄉文化的融合。城鄉文化的融合是實現城鄉融合發展的重要內容,對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具有重大意義。要加快農村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的構建,完善公共文化基礎設施建設,充分調動農民參與社會公共文化服務的積極性,滿足農民文化權利實現的需要。同時發展現代文化傳播體系,將城市的先進文化要素、現代文化要素引進農村,提高農村的開放程度。政府也要加強引導宣傳,促進文化傳播與融合,努力消除城鄉二元結構壁壘在文化領域的影響,縮小城鄉居民在文化領域存在的差距,為建立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提供文化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