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將打造14個特色旅游產業集群區
《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簡稱《旅游法》)將于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昨日,遼寧省旅游局舉辦的學習《旅游法》培訓班。為配合新《旅游法》推廣,遼寧還將完善旅游配套制度體系,發展溫泉旅游、溝域旅游、鄉村旅游等,打造有特色的14個旅游產業集群。
新頒布的《旅游法》針對旅游市場規范做出新規定,其中包括取消“零負團費”、明確導游勞動報酬、防止景區亂收費等制度。 通過法規約束旅行社、游客及旅游者等幾方面,規范旅游市場秩序。
目前,遼寧省主推的旅游項目包括溫泉旅游、溝域旅游和鄉村旅游,預計在3-5年內將達到全國一流水平。另外,圍繞溫泉、鄉村、溝域、文化、海島、濕地等多種旅游業態,全省將制定旅游集聚區標準,打造出特色突出的旅游產業集聚區。
據悉,遼寧重點培育的產業集聚區有14個,包括沈陽沈北新區生態文化旅游產業集聚區、大連普蘭店市安波省級溫泉旅游產業集聚區、瓦房店市香洲田園城省級旅游產業集聚區、鞍山湯崗子溫泉健康城集聚區、沈撫旅游產業集聚區、清原旅游產業集聚區、丹東赴朝旅游集聚區等。“十二五”期間,全省將編制《遼寧省生態旅游專項規劃》、《遼寧省文化旅游專項規劃》、《遼寧省旅游路網發展專項規劃》,完成溫泉、溝域、鄉村旅游的規劃。
此外,省旅游產業發展部門還將配合《旅游法》推廣,建立完善旅游公共服務體系及監管機制,確立旅游安全風險提示制度、高風險旅游保障制度、旅游景區價格和流量管理制度、城鄉居民經營旅游業務管理制度及“一日游”管理制度等。